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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95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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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記哥來報道
這個社會,你真是不要太天真了。很簡單的道理,很多人想到以法律為第一依據來判斷,但為什麼不能回到那個情景來看,首先要保證自己的安全,其次再講點道義上的。法律在刀子砍下去的時候可不會說停,那是後來用來評判的。心裡面自己有桿秤,要我說那些危害社會的人,砍死了也不足惜,沒死還繼續去危害別人。人受到攻擊反擊是第一本能,自衛的那個人只不過不是那麼強的政治生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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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大善人WDSR
社會我龍哥,
車好妞也多。
時時俯臥撐,
到處來紋身。
今日亂變道,
不料被蹭到。
下車耍酒瘋,
拳腳一陣風。
猶覺不過癮,
回頭把刃擎。
酒色穿腸過,
手抖刀掉落。
白衣猛回首,
撿來正趁手。
可憐把肚捂,
一命成嗚呼!
整個影片過程大部分都傾向電車男這個就沒什麼可說的。 但是存在爭議在於後面小部分有人說寶馬男“失去攻擊能力”不應當再實施防衛。
我個人觀點有以下幾點;
1、寶馬男下車就是拳腳相向。(屬於打架鬥毆)
2、第一次跑回車上提刀來威脅,並砍傷電車男。(危害他人生命安全)
3、電車男奪刀自衛。(屬於正當防衛)
4、爭議。在於最後應不應當繼續防衛。 (重點)
我個人認為應當繼續下去,1、寶馬男並沒有“認輸”。2、寶馬男第一次跑回車上提刀第二次跑回車上?出於本能反應肯定阻止他回車上。3、人在沒有經歷過“這種”是很難快速做出“恰到好處”辦法。 4、只會一腦子讓來犯之敵帶下或跪地求饒。
總結;就是寶馬男第二次跑回車上讓受害人有一個放不下的心,只能繼續實施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