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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rankie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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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00198019163
不當得利,主動歸還。 如若不還,法庭相見。
補充:到法院的時候,法官不只看存單上的金額。同時要輔佐銀行提供的其他證據,例如:監控錄象、存款憑條、當天交易流水等做出綜合判斷的。所以奉勸題主趕緊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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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兵一枚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是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
銀行出錯把錢給多了你,那麼你是不能亂用,是要還的。當年還在用存摺的時候,我存錢時銀行的櫃員小姐姐剛出來實習,在我賬戶後面加多了一個0。因為當時也沒資訊通知,我也不知道這事。後來,小姐姐把電話打到了我家裡,我爸還以為是未來的媳婦。
最終,錢還給了銀行。不是因為小姐姐漂亮,而是這樣我就構成了不正當得利,是違法的。因為我還錢還的太爽快了,所以小姐姐覺得我人品非常不錯,後來交往了幾次後成為了我的妻子。
好人還是有好報的。其實,就算你堅持不還錢,銀行也能直接起訴你,你最終還是要還錢。不要天真地認為離櫃概不負責,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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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家族財富密碼
這個問題其實取決於花錢的人是不是具有主觀故意。
如果你明知道這筆錢是銀行打錯的,卻執意不退還,並且還要將其花掉。那麼,無論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屬於不當得利,嚴重的可以稱得上是侵佔罪。
儲戶是有義務主動退還多餘錢財。如果不配合,那就屬於違法行為了,勢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案例:
2017年2月,王某到一家銀行辦理存款業務。因該筆存款為小額存款,無需填寫存款憑證,王某便直接將3000元現金及銀行卡遞給了銀行工作人員張某。
張某在辦理存款業務過程中,由於疏忽大意,誤將存款金額3000元輸為30000元,併成功辦理業務。當天下午,張某核對賬目發現存款錯誤,便與王某聯絡要求返還多餘的2.7萬元,不料卻遭到拒絕,張某隻好自行先墊付了此筆款項。
承辦法官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透過電話與王某取得聯絡並告之其多得的2.7萬元存款屬於不當得利。
中國法律有明確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如果你並不知道這筆錢是銀行打錯的,比如說有的人每個月除了工資以外,單位還會發一些不等額的補助,銀行恰巧又多打了1、2千。儲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花掉,是無需追究其責任的。
但是一旦受到銀行告知,並確認事實後,就屬於知情了,這個時候就應該主動退還。
銀行對於清算是非常嚴謹的,包括監控錄影;另外,中國的法律也是傾向於維護金融系統、保護銀行的,切莫自作聰明,反倒誤了自己。
所以說,無論從哪種情況看,銀行出錯,儲戶基本上都是要退還多的錢,只是時間早晚,配合度高低的問題。
家族財富高階研究員:金鐮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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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取決於所在國法律的規定。有的國家認為這是商業銀行出錯,儲戶沒必要承擔責任;有的國家認為這關係到金融秩序的穩定,或者銀行是國有的,儲戶不得因為裝置或系統偶發故障惡意侵佔不屬於自己的金融資產,因此會將其列為違法行為。中國屬於後者,這也是處於維護金融穩定考慮的,一旦儲戶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立即撥打銀行電話、報警,這也是中國對於普通處於所要求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