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伸入梁支座範圍內的鋼筋不應少於 根。
2 梁高不小於 300mm 時,鋼筋直徑不應小於 10mm ;梁高小於 300mm 時,鋼筋直徑不應小於 8mm。
3 樑上部鋼筋水平方向的淨間距不應小於 30mm和 1. 5d; 梁下部鋼筋水平方向的淨間距不應小於 25mm 和d。當下部鋼筋多於 2層時, 2層以上鋼筋水平方向的中距應比下面 2層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層鋼筋之間的淨間距不應小於 25mm和 d, d為鋼筋的最大直徑。
4 在梁的配筋密集區域宜採用並筋的配筋形式。9. 3.1 柱中縱向鋼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宜小於 12mm ;全部縱向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於 5%;3 偏心受壓柱的截面高度不小於 600mm 時,在柱的側面上應設定直徑不小於 10mm 的縱向構造鋼筋,並相應設定複合箍筋或拉筋;4 圓柱中縱向鋼筋不宜少於 8根,不應少於6 根,且宜沿周邊均勻佈置;
5 在偏心受壓柱中,垂直於彎矩作用平面的側面上的縱向受力鋼筋以及軸心受壓柱中各邊的縱向受力鋼筋,其中距不宜大300mm。注:水平澆築的預製柱.縱向鋼筋的最小淨間距可按本規範第 9. 2. 1 條關於梁的有關規定取用。參考資料:《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2010(2015版)
1 伸入梁支座範圍內的鋼筋不應少於 根。
2 梁高不小於 300mm 時,鋼筋直徑不應小於 10mm ;梁高小於 300mm 時,鋼筋直徑不應小於 8mm。
3 樑上部鋼筋水平方向的淨間距不應小於 30mm和 1. 5d; 梁下部鋼筋水平方向的淨間距不應小於 25mm 和d。當下部鋼筋多於 2層時, 2層以上鋼筋水平方向的中距應比下面 2層的中距增大一倍;各層鋼筋之間的淨間距不應小於 25mm和 d, d為鋼筋的最大直徑。
4 在梁的配筋密集區域宜採用並筋的配筋形式。9. 3.1 柱中縱向鋼筋的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 縱向受力鋼筋直徑不宜小於 12mm ;全部縱向鋼筋的配筋率不宜大於 5%;3 偏心受壓柱的截面高度不小於 600mm 時,在柱的側面上應設定直徑不小於 10mm 的縱向構造鋼筋,並相應設定複合箍筋或拉筋;4 圓柱中縱向鋼筋不宜少於 8根,不應少於6 根,且宜沿周邊均勻佈置;
5 在偏心受壓柱中,垂直於彎矩作用平面的側面上的縱向受力鋼筋以及軸心受壓柱中各邊的縱向受力鋼筋,其中距不宜大300mm。注:水平澆築的預製柱.縱向鋼筋的最小淨間距可按本規範第 9. 2. 1 條關於梁的有關規定取用。參考資料:《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2010(20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