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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村麗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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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花花重複了
這個時代,越優秀的人能享受的資源就越多。
一個普普通通的男人,他的生活大概就是,早上出門上班,晚上下班,在家陪小孩做作業。週末帶著一家老小逛商場,遊公園。偶爾參加一些飯局、酒局,認識的也都是那些人。就算是突然間認識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又正好對他有好感,在得知他有家庭的情況下,一般也不會想要有進一步發展。因為這樣的男的,沒有太多的過剩的感情、財富給妻子之外的第二個女人。
成功的男人,面臨更多的誘惑。一個成功的男人,他有更多的機會讓一些女人認識。假設他的感情跟一個普通男人是一樣多的,都給了他的妻子、家人,但是一個成功男人,比普通男人擁有更多的財富。一個女人,可能著利益的目的去接近他、誘惑他。哪怕這個男人深深的愛著他的妻子,在此之前,也從未有過想要出軌的想法。但是,人雖然已經進化成了高階動物,仍是不免有那樣的時刻:動物的本能戰勝了一切。
這個世上有一種錯誤,叫作“男人都會犯的錯誤”。但是男人千萬不要覺得因為它是“男人都會犯的錯誤”,因此每個男人都應該“犯一犯”。因為你不會知道,一時的荷爾蒙上腦,一時的放縱,可能會給你的人生帶來多麼可怕的後果。不要有僥倖心理,多少男人帶著“就一次不會被發現”的心理,走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所以男人們,當你面對誘惑的時候,多想一想,一時的痛快,可能會換來多久的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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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eilin76
有個現象挺有意思,一個名人如果被曝出出軌訊息,往往會被罵死。可如果曝出強姦的訊息,就會有人替他辯解,如果最後被證不是強姦而是出軌或者被套路,最後罵他的人會比單純曝光出軌要少得多。
這讓我想起了魯迅曾說的華人的中庸之道:假如你直接說這房子不行太暗,要開扇窗,大家多半是不會同意的。但你要是上來直接說房間太暗需要把屋頂拆了,大家就同意開窗了。
對於女方強姦的指控,劉強東方堅稱雙方自願,由於確實沒找到強子強迫她人的證據,美國法律本著無罪推論,疑罪從無,保護人權的角度,檢方自然沒有辦法起訴定罪了。
但具體過程中到底雙方是否自願,這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麼我們就無從得知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強子百分之百出軌了。
尤其是很多男性網友替劉辯解,說這個只是價格沒談攏的嫖娼,劉強東作為成功人士去嫖個娼很正常,男人的需求而已,不算出軌,和出軌相比,犯的錯程度更輕,在社會上很普遍,值得原諒。
且不說劉強東自己在辯護的時候都承認了事前沒有任何金錢交易就是被女方勾引,你情我願,然後發生關係後曾被女方索要錢財。就算他談過價格,男人嫖娼比出軌難道就更值得原諒?道德上就更高尚?我真的覺得很多人的三觀有問題。
你也不要和我說強東,成龍等人的社會貢獻大,不是普通戲子能比的。那我覺得你評判事情就壓根沒做到統一標準,人人平等,就事論事。法律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公眾人物更應該注意個人形象,做出好的社會影響。
所以,從這些來看,在中國男女其實依然是不怎麼平等的。社會輿論和大家內心的價值觀裡很多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對男士,尤其事業成功的男士,太過包容理解。很多家庭,男人出軌一般一兩次都會獲得家人原諒和大眾理解,但女人往往就不行了。
同時,對於普通人和有權有錢的成功人士也有著不同程度的雙重標準。普通男人花心出軌就是渣,有錢人出個軌養個小三嫖個娼很正常。
所以有時婚前也別怪很多女性堅持要求房子加姓名,要求聘禮。因為結婚前女人是待採的鮮果是寶貝是強勢群體,一旦和一個男人綁在一起了,她就真的開始貶值了,很多婚前的東西是對她後半生的保障,也是額外透過財產對男人的約束,因為在現在社會價值觀念裡,男人管不住自己可以接受是正常主流。。。別說什麼女人要你財產是為了以後離婚,大部分正常女性日子過得好好的誰愛離?更多的其實是為了約束老公滿足自己的安全感。女人真的是越老越離越貶值。
二婚男人只要功成名就還能娶小老婆,你讓一個人老珠黃帶個孩子的二婚女人嫁個同齡的好男人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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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吧他作為京東的創始人,出現性侵事件,對他對社會都有不好的影響,讓國家受辱,讓他在我們心中的位置崩踏了,我不相信孝順感恩有情有義的東哥是這樣的人,絕不可能,是被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