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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律新社

    如在工作時間內,員工主動申請前往疫區從事志願活動,企業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批准。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 2 # Sir聊HR

    當然不能批准,因為作為企業而言,員工與企業存在勞動合同關係,企業要對員工支付工資的,即便疫情期間員工沒有上班,企業也要支付合同約定的工資,所以員工是企業的人,必須聽從企業的安排。而對企業來說,保證其能夠正常生產經營才是最重要的,至於員工申請去疫區做志願者,這個是不符合企業要求的,因為企業的想法員工應該按時到公司上班才對,現在要去疫區做志願者,那就會耽擱企業的工作,並且企業在疫情期間持續給員工支付了工資,員工不為企業工作而去做志願者,那企業就會覺得自己損失太大了,所以從企業的自身利益出發,企業是不會允許員工去疫區做志願者的,企業自然不會批准員工的請求。

    另外,目前的疫情已經處於可控的階段了,前期各地投入的志願者已經非常的多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即便去做志願者也沒有太大的作用。而且員工能不能做志願者也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需要疫區的同意才行。如果員工在疫區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去做志願者,很可能不被接受,並且還會被阻擋在疫區之外,根本連疫區進都進不去的。我就看到有報道說一些人自發組織去武漢疫區做志願者,結果人家根本不讓進,最後那些人不得不返回家裡。所以,作為員工來說,與其向公司申請去疫區做志願者,不如向疫區提出申請試試看。

    我個人認為,員工願意做志願者,這很難得,也可見員工有一片好心。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員工還是不要去做志願者,除了上面我說的理由外,我認為員工必須為自己的安全負責,現在不是幫忙的時候,現在是自己保護自己的時候,只要員工自己保護好了自己,自己安全了,就是在做貢獻,這跟當志願者所做的貢獻是一樣的。

    最後一點,如果員工不聽公司的安排,擅自去疫區做志願者,萬一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那麼我現在告訴該員工,這是不算工傷的,治療費用全部由員工個人承擔,那員工就不是在幫忙了,而是在給疫區添亂,同時也是在給公司添麻煩。所以說,員工在做志願者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總之,企業沒有義務批准員工去疫區做志願者,而且企業也沒有這個權力批准員工去做志願者,所以員工最好還是聽從企業的安排。如果員工不聽從企業的安排,擅自去疫區做志願者,期間發生事故,那責任完全由員工本人承擔,所以員工最好不要任性。

  • 3 # 紶看颩憬

    企業有社會責任。

    當國家在大災大難時,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有義務參與救死扶傷,都有義務提供一切可能的幫助。這方面國家有法律規定。

    至於你們公司員工申請前往疫區做志願者,是否批准,沒見到法規有這方面規定。

    但是有一點,如果你們同意員工的申請,必須要為員工進行相應的培訓,並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志願期間,員工發生意外,應按工傷處理。而且員工在做志願者期間,一切福利待遇不變。這是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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