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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廖彩琳律師

    看了下目前教授的處罰,是行政拘留了五天,學校記過。

    不得不說,這個教授的表現讓人瞠目結舌,尤其是老師這種職業。

    首先遛狗不栓繩,還是三隻狗,並且當時已經圍著兩個女孩撲騰了。

    兩個女生要求教授管下自己的狗,無可厚非但是教授說的話就真的讓人覺得歎為觀止了,類似,“我是山東理工大學的老師,我打你怎麼了?”我是這裡的住戶,你們是租房子的,咬你們活該”

    以上是女生和媒體爆料出來的話,一個教授為人師表,不是應該充滿愛與智慧的人嗎?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

    過後還打了女學生三巴掌,表示老師打學生是應該的。

    不過既然警方對他做的處罰看的出來,錯肯定是在教授,否則不會僅僅只處罰教授

    我想說,誰告訴你,打學生老師應該的,且不說教育法規定了,嚴謹一切對學生的體罰,就說雖然你頂著老師的身份,這事和教學有關係嗎?為何可以自己不講道理還毆打學生。

    拘留五天沒有什麼問題,畢竟三巴掌的確也就夠治安拘留處罰,但是也請調查下狗有沒有狗證這些。

    並且打完人,我以為是從小到大老師教育學生要賠禮道歉,所以,作為教授做出這樣的舉措,是不是應該道歉呢?

    最基本的這種舉措,應該有個正式的道歉,應有的賠償

  • 2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教授遛狗不栓繩還掌摑女學生,他應當被開除教師職務嗎?我認為從法律上尚不夠開除的罪責,但從人格上已經不配做教師,給教師丟臉掉價。

    這位教授事發時還大言不慚,“我是(山東)理工大教師,老師打學生是應該的。(被群眾錄音)”作為一名教授,說出這樣的話,應當查一查他精神上是否有病!

    先不說身份,一個常人,首先要有社會公德,養狗不能不守規矩擾民,不能把自己的愛好強加給他人;第二做人要有起碼的愛心,對於被嚇到的孱弱怕狗的女孩子,提出來的合理的要求,自己本身就應當有所醒悟自責,管好自家的寵物,而不能跟畜生一樣吠人咬人。

    而且一養就是三條,看來此教授是精力旺盛,財力不菲,工作輕鬆自如,悠哉悠哉。好些老百姓還在為生計四處奔波的時候,該先生已經先天下之樂而樂了。

  • 3 # 天太2

    教授溜狗不拴繩子還打人,他應當被開除教師職務嗎?我覺得應該,雖然沒有任何一條明文規定,也找不出可以涵蓋這類事的懲罰依據。但這個教授在人們的心目中,已經不合格了。教授在人們的心目中是高,大,上的形象,是精英階層,是社會潮流的引導者,是人們效仿的物件。那麼,我們要問,這個教授是我們的榜樣嗎?我們象他學什麼?他能不能起到“傳道,授業,解惑”的責任?

    從整個過程看,這個教授非常無理。第一溜狗不拴繩,沒一點社會公德。他不可不知道不拴繩的狗會給社會帶來什麼危害,但他無視整個社會,他是一個自私的人。第二,自己有錯,卻強詞奪理,欺負女生,連打帶罵。這樣的教授還是人嗎?應該真是“叫獸”了。他罵兩女生是狗,實際他更符合狗的特徵:無人性,亂咬。第三,“拉大旗作虎皮,包著自己去嚇唬別人。”感覺非常可笑的一件事是:該教授竟自報家門“我想山東理工大學的老師,打你們怎麼了?”還說“我是這裡的住戶,你們租房子,咬你們活該!”什麼邏輯?真顛覆了我們的想象,這是教授說的話嗎?這怎麼看至少也是個無賴,流氓黑社會啊!

    由此看來比狗患更可憂的是智商低於狗的養狗人。狗無錯,不懂事的人有錯。狗是畜牲,狗咬人錯在主人。如果自己的狗咬了人,自己比狗更瘋狂,那真是人不如狗。從這個教授身上我們看到了這一點。法律雖然僅給了他五天行拘,並不是這件事的終結,也不仿礙學校給他其它處分,對一個學校,一個教書育人的單位來講,身教重於言教,教師的率先垂範更重要。學校應該從嚴治校了不僅是光抓學生,應該首先從老師抓起。據學校講:雙方已達成了和解,當然,學生是會原諒老師的。但學校應該嚴苛,老師應該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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