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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鬥糖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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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154177930
雙方離婚了,為了兒孫離婚不離家,如果是老年人,有這種情況。
年齡大了,不想再婚了,認為再婚對自己對兒孫都是一種汙辱。配偶指望不上就指望孩子,跟孩子一起生活。
如果是年輕人,離婚不離家,一般是女方對男方還有希望,希望經過一段的冷靜還能破鏡重圓。
然而題主說這種情況是不合情理的。
雙方離婚了,也都有自己的心上人,為了兒孫離婚不離家。
既然有自己的心上人,讓自已和心上人一起,與前任住在一個屋簷下,低頭不見抬頭見,難道不覺得尷尬嗎?就算是為了堵氣,為了噁心對方,難道沒有想過孩子們的感受嗎?
如果是雙方還有不斷的情絲,就該創造條件復婚,給孩子們一個完整的家。
如果雙方己沒有緣分了,就該撇清弄明,離了就心身具離,眼不見心不煩,何必一個屋簷下相互鬧心呢?不僅對自已是一種折磨,對兒孫也是一種傷害。
若真能讓心上人和前任你們三角關係生活在一起,並且在孩子眼皮子底下,不是精神錯亂了就是腦殘了,這樣一團亂麻的家庭很難想象能夠長期相處下去。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總之,一句話,奇葩!
不可能辦到的事別想。
你離婚不離家,難道把男友帶回來約會嗎?你們各自結了婚也住一起嗎?
亂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