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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本善良75

    就事論事的說,如果有人會和我相親相愛,我一定會給人家一個說法的。我會首先考慮考慮到別人的婚姻問題,女孩能愛上我說明女孩感覺自己還是有優點的,起碼吸引到她了,但是她是處在婚姻當中的,如果這個問題處理不好我絕不會跟她有什麼實際的交往的,不能放棄不破壞別人家庭的底線!第二,她的婚姻肯定是出了問題,否則婚姻中的女人怎麼會愛上別人了呢?先勸她認真考慮自己的婚姻是否能夠繼續,因為離婚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種傷害,誰又能料到第二次婚姻就一定不會出問題?這倒不是說誰會故意去傷害誰,兩個同樣優秀的人擱在一起也不一定就是完美無缺的,也會產生這樣或者那樣的實際問題。除了這些,如果一個婚內的女孩愛上我了,而我也確實對這個女孩特別有興趣,我想我會有所心動的!

  • 2 # 駱正興945

    其實,在很多時候,公共道德比法律更能體現人性的優劣。只不過法律屬於社會關係當中最後一道強制的措施而存在。人家都已經“結果”了,開花的時候不是你授的粉。你再怎麼喜歡,那也是別人的基因。這只是開個玩笑。

    雖然這個世界很複雜,社會很現實,但是並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你想要什麼就可以。很多東西,不能以你一已之私來滿足你的意願。尤其對於愛情,人家已經結婚了,如果你真的愛,那麼就祝福她,祝她幸福,而不是佔為己有,插足別人的婚姻。即便你這也算是愛,也是一種很自私的愛。從另外的角度來說,如果你的出現和努力摧毀了他們的婚姻,你們最終走在一起。估計也不會幸福。這樣的女人能輕易放棄現在的丈夫,將來也會輕易的放棄你。

  • 3 # 伊春美食美客

    如果相愛的話,什麼都不是阻力。如果真心喜歡的話,什麼都不能阻礙,所以說別拿一些問題來當做,可不可以在一起的理由和藉口。現在的這個社會誰都看的開,女人不管是結沒結過婚,曾經有沒有過孩子?有沒有過不堪回首的往事。只要是你喜歡人家就會不顧一切的去追求。更不會去計較人家有沒有對不起你的地方。既然是愛女孩子就別計較人家曾經有沒有我孩子有沒有過結果。總之你喜歡人家的話你就去招惹人家,追求人家。不喜歡人家的話你也別把人家帶小孩子,有沒有結果?這樣的問題掛在嘴邊。你不喜歡就別傷害人家,這就是正常的規則。

  • 4 # 情感微讀

    我是女性,調換過來,我跟一個男的相愛了,但他結婚了,所以很有可能我根本不知道他已婚,多半男的會隱瞞女的。

    假如我一開始就知道他已婚,我怎麼可能去跟他相愛,直接把自己變成人人喊打的小三,我肯定不願意這麼幹。

    華人這麼多,要找個單身男還是容易的,至少我是不會去觸碰道德底線,也就更別提去跟對方結婚了。

  • 5 # 徐0113

    你說的是這個女孩結婚了吧,不是結果了吧?結果不分析了,分析一下結婚。

    現在結婚了,就是有夫之婦,還跟你相愛,你還想跟女孩結婚?你也不想一下,現在她可以跟你相愛,等你們在一起之後你保證她不會跟另一個男的相愛?如果你家沒有帽子的話,你可以把她娶回來,這樣的話將來你就不愁帽子戴了。

    不能單說女孩,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你要是不騷然對方,你倆也不會相愛。說明你明知道人家是個有夫之婦還勾引人家,說明你也不是個好鳥。蒼蠅不叮無縫蛋,不知道你是蒼蠅還是蛋。總的看來,你倆是王八看綠豆,看對眼了。

  • 6 # 才哥的才

    相愛是你們的情感需要,結婚是孩子需要。

    如果你們不打算要孩子,結婚不結婚都不重要!但是如果你是真的愛這個女孩,我建議你還是結婚,因為在民政局宣誓領證、拍婚紗照,舉行婚禮都是一種很美好的體驗!特別是女孩子!

    如果當時的相愛是一時的激情,而不是被對方的人格魅力吸引,那就不要結婚了,因為現在激情已過,你已不再欣賞她了,隔閡遲早產生,勉強處在一起對於雙方都是傷害!還不如早點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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