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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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5819429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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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笑的朋友_5555
這是極端自私且極度不負責任的表現。養不教父之過,養了沒教好父親都是有過失的,就這種只會製作,不管養護的人,怎麼好意思提出要把孩子要回的恬不知恥的無理要求呢?前些日子還真有一個報道,有一個人生了個女兒,遭到兩口的嫌棄,把女兒送人了,二十年之後,他們老了需要有人照料了,他們就厚著臉皮找到收留他們女兒的家庭,要求把女兒要回去,養大女兒的老倆沒有辦法,只得徵求女兒的意見,女兒則態度堅決的回決了他們無恥的要求,世界之大無其不有,對這種沒有責任,不知憐恥,不懂得付出的人,真應該受到社會的遣責。如果有興趣我們可以調戲一下這種人,找一個有這方面興趣的大他倆二十餘歲的老者,在有興趣的老街坊的陪同老者,找到他倆,並告訴他倆老者是他親爹,當初無耐自小把他送人,現在老者老兩口己經老了,需要把他認回去給老兩口養老送終。看他有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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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ubji
不該!生活苦就是藉口?自己的孩子養不起這句話簡直是不負責任的話。最苦的時候才是看人品的時候,生活好了就想美事真是說得輕巧?等人死了你想負責有用嗎?
生了孩子養不起送人了,長大後想認回來,這從情理來講是說不通的,除非送給人時有約定,養大成人可以帶回生父母家,否則不行。因為你當時生活困難走養孩子的能力都沒有,也就是說一點責任心都沒有,把自己的骨肉親情寧願送人,自己不養,人家好心收養長大成人,今天可能日子好過,思念棄孩子,想要回來,從心理上講可以理解。但是現在的從法律上說,是可以認領回來,但是這是有前提的條件,就是自己去和孩子養父養母和孩子本人商量是否願意,如果孩子願意,而養父養母不願,這還要進一步協商,補償養孩子的費用和精神安慰費,不能讓人傷心寒心,能有這樣的結果是最好,總歸是一句話,養育之恩重於山,懂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