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基本構造由車體、車底架、走行部、車鉤緩衝裝置和制動裝置五大部分組成。
車體是車輛上供裝載貨物或乘客的部分,又是安裝與連線車輛其他組成部分的基礎。早期車輛的車體多以木結構為主,輔以鋼板、弓形杆等來加強。近代的車體以鋼結構或輕金屬結構為主。
車底架就是由各種縱向和橫向鋼樑組成的長方形構架。它承託著車體,是車體的基礎。車底架承受上部車體及裝載物的全部重量,並透過上、下心盤將重量傳給走行部。在列車執行時,它還承受機車牽引力和列車執行中所引起的各種衝擊力及其他外力。
走行部是車輛在牽引動力作用下沿線路執行的部分。走行部的作用是保證車輛靈活、安全平順地沿鋼軌執行和透過曲線;可靠地承受作用於車輛各種力量並傳給鋼軌;緩和車輛和鋼軌的相互衝擊,減少車輛振動,保證足夠的執行平穩性和良好的執行質量;具有可靠的制動機構,使車輛具有良好的制動效果。
車鉤緩衝裝置是用於使車輛與車輛,機車或動車相互連掛,傳遞牽引力,制動力並緩和縱向衝擊力的車輛部件。它由車鉤,緩衝器、鉤尾框,從板等組成一個整體,安裝於車底架構端的牽引梁內。為了保證車輛連掛安全可靠和車鉤緩衝裝置安裝的互換性,中國鐵路機車車輛有關規程規定:車鉤緩衝器裝車後,其車鉤鉤舌的水平中心線距鋼軌面在空車狀態下的高度,客車為880mm(允許+10mm,-5mm誤差),貨車為880mm(±10mm)。兩相鄰車輛的車鉤水平中心線最大高度差不得大於75mm。
列車制動就是人為地制止列車的運動,包括使它減速,不加速或停止執行。對已制動的列車或機車解除或減弱其制動作用,則稱為“緩解”。為施行制動和緩解而安裝在列車上的一整套裝置,總稱為列車“制動裝置”。
車輛的基本構造由車體、車底架、走行部、車鉤緩衝裝置和制動裝置五大部分組成。
車體是車輛上供裝載貨物或乘客的部分,又是安裝與連線車輛其他組成部分的基礎。早期車輛的車體多以木結構為主,輔以鋼板、弓形杆等來加強。近代的車體以鋼結構或輕金屬結構為主。
車底架就是由各種縱向和橫向鋼樑組成的長方形構架。它承託著車體,是車體的基礎。車底架承受上部車體及裝載物的全部重量,並透過上、下心盤將重量傳給走行部。在列車執行時,它還承受機車牽引力和列車執行中所引起的各種衝擊力及其他外力。
走行部是車輛在牽引動力作用下沿線路執行的部分。走行部的作用是保證車輛靈活、安全平順地沿鋼軌執行和透過曲線;可靠地承受作用於車輛各種力量並傳給鋼軌;緩和車輛和鋼軌的相互衝擊,減少車輛振動,保證足夠的執行平穩性和良好的執行質量;具有可靠的制動機構,使車輛具有良好的制動效果。
車鉤緩衝裝置是用於使車輛與車輛,機車或動車相互連掛,傳遞牽引力,制動力並緩和縱向衝擊力的車輛部件。它由車鉤,緩衝器、鉤尾框,從板等組成一個整體,安裝於車底架構端的牽引梁內。為了保證車輛連掛安全可靠和車鉤緩衝裝置安裝的互換性,中國鐵路機車車輛有關規程規定:車鉤緩衝器裝車後,其車鉤鉤舌的水平中心線距鋼軌面在空車狀態下的高度,客車為880mm(允許+10mm,-5mm誤差),貨車為880mm(±10mm)。兩相鄰車輛的車鉤水平中心線最大高度差不得大於75mm。
列車制動就是人為地制止列車的運動,包括使它減速,不加速或停止執行。對已制動的列車或機車解除或減弱其制動作用,則稱為“緩解”。為施行制動和緩解而安裝在列車上的一整套裝置,總稱為列車“制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