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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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熙喜喜喜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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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記住2009
如此簡單的問題,動物都懼怕鞭炮,你不炸它,它也不至於掙斷繩索來咬你,人都准許正當防衛,何況是動物的本能防衛?買點糖果看望一下就算不錯了,想訛人,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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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歌頌者觀察者
狗主人做的防護不到位,狗掙脫鎖鏈就是你保護不當的最直接的證據,無論孩子如何挑逗,你在公共場合還是有權利這麼做的,養狗你是沒有這麼沒有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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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死有多遠
當然應該賠償。
公共場所不是私人空間。狗能掙脫鏈子咬人,說明狗是很危險的一種動物。把一種很危險的動物系在公共場所而且疏於看管,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行為。
各地的養狗條例都有溜狗必須牽繩和必須給狗帶嘴套的規定。牽繩是說狗必須由成年人牽在手上,而且距離是1.5米。因為在公共場所,應該預見到有人活動。有小孩怕狗,有小狗撫摸狗,還有熊孩子打狗玩。在公共場所,狗既沒有牽在手上也沒有帶嘴套,狗主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比如一輛汽車晚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沒有設定警示措施而被行駛中的非機動車撞上。機動車肯定要負主要責任。
熊孩子用鞭炮炸狗當然不對。但小孩子屬於未成年,心智尚不成熟。世界通行做法是不必承擔法律責任。而應該承擔責任的是小孩的監護人。但小孩沒有必須用繩牽著的規定。因此小孩的監護人只須承擔次要責任
狗在公共場所咬了人而不必承擔責任,天底下哪有這種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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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意識流wQ
咬死活該!別人家的狗拴得好好的沒有侵犯人類熊孩子幹嗎要用鞭炮去炸狗?萬一要是炸傷了人會怎樣?每一個熊孩子的身後都有一對熊家長!子不教父母過!
該賠償,小孩也有責任,狗主不應該把狗拴在公共場合,自己不看管,別說咬人了,就是有人不小心走近嚇到人都不好,不是所有人都不怕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