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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域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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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家山少
題主的問題和我現在的情況差不多,我也是從事水產養殖和林下養雞的專案,目前還在進行香椿小面積試種。所以就題主的問題,我把我的操作方式進行分析和分享。
在分析之前,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農業養殖合作社?養殖合作社是養殖戶進行聯合勞動生產的組織結構,方式一般為公司加農戶,農戶加農戶。而且成合作社是為了將養殖戶們的資源集中起來統一管理,有利於資源分配效率,易形成規模,品牌,也便於推廣。
而題主給出的問題是不能判定他的水產養殖和林下養雞專案是不是完全屬於個人,如果完全屬於個人,完全沒必要建立合作社,也不夠條件建立合作社,因為農村養殖合作要求有五個以上成員的參與才能註冊。
下面我分享一下我這裡的操作方式。首先說明一下我的養殖規模,水產養殖是35畝左右的實際水面,林下養雞去年養了500只,現在有成雞200只左右(還剩下多少沒統計,因為大面積散養根本沒法數清楚)。
水產養殖是成立合作社的,村裡21戶都有股份,當時開發水產養殖專案時是大家一起投錢,投地一起建設的。所以成立合作社有其必然性,不然政府不會認可,入股的村民也不會認可。
水產養殖成立合作社後還是有一定的好處的,因為可以實行公司化運作,有利於農產品建立品牌,進行品牌化管理,方便推廣。但同時也有一些弊端,因股權較為分散,意見難以統一,在運營管理中會有一些矛盾影響合作社的健康運作。
再說一下,林下養雞,這個專案完全是自己的,也沒有別人的入股,完全靠自己管理運營,所以也完全沒必要搞成合作社,成立養殖個體戶就可以了。
總的來說,成立合作社不是你想成立就能成立的,而且更重要的是,是不是能夠透過合作社的方式把合作社各個成員中的有利資源高效的利用起來,並進行合理的分配。如果能夠,那麼將水產養殖和林下養殖併入到一個合作社中當然更好,這樣更有利於合作社的品牌建設與推廣,合作社的經營種類多,綜合產值高,品牌影響力自然也會大一些。
我覺得水產養殖和林下養殖成立一個合作社就可以了,不需要兩個管理兩個專案就可以了,合作社的性質就是讓更多養殖戶來做這個專案 來擴大規模產量更大 效益更高讓養殖收入提高
1水產和林下養殖其實性質差不多可以一起做
2這兩種都是農副產品都可以互補不耽擱什麼
3一個合作社兩種產品銷售模式是一樣的
4如果要是做兩個合作社我覺得是比較多餘因為管理銷售推廣都是一樣的 所以沒必要做兩個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