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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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三給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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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芝蘭圃馨
對於古村落自然遺產,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法規。
既然收歸國家所有;就應該歸國家管理使用。
至於題主提出的“假如”,就不應該有“假如”了。
假如一旦法規政策有了變化;那麼,就是“假如”以後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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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命之光
喬家大院估計現在是國有資產,重要旅遊資源,可能己列入重點文保或古建保護單位了,那應該無論是誰,政府也不會賣!如果未列入,或許是按企業經營方式,那在企業改革中也許換種經營方式,或承包,或轉成民營等多種方式,只要利於經營,給國家創造財富,利國利民,符合政策就可以。企業嗎必定是為了創造價值,增加利潤,上交稅金,造福民眾。過去不是有好多經營不好的企業轉制了,變賣了,也有破產的,工人轉崗、下崗或失業再就業的。一些人五十多了,再去另謀職業,讓人心裡.....,至於賣不賣,賣給誰?普通群眾真不知道,您還是別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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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者66777
既然已經收歸國有了,就不可能再還給個人了,現在的喬家大院屬於全民所有,即便是喬家後人回來也一樣得買門票,就好比改造後的溥儀回故宮一樣買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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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朱觀奇旅遊
喬家大院已成為山西大院文化的代名詞。已是中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喬家後代再買回這個假設如果成立,那清代愛新覺羅後裔還想要回故宮嗎?
當年吾皇能饒你們喬家人一條狗命,己是莫大的恩惠了,要知道當時反對的人也很多,只是吾皇仁慈,不忍殺戮太多。你們還想要回來?朕只有劍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