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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071604482426

    當父母領孩子去做客,或是同事親友領孩子來訪,小孩子在一起玩非常高興,但常會發生爭搶玩具這類不愉快的事,尤其是2歲左右的孩子,在一起玩時,常常不打招呼,就抱走對方的東西。反之,他們卻從不肯大方地交出一件他們擁有的東西,他們死抱住不肯放手或是互相用力撕打,抓撓對方,以維護自己佔有的權利。一旦不能戰勝對方,東西被搶走,他們會放聲大哭,尋求支援。這種現象,在一歲前或三歲後的孩子們身上,表現都不如此強烈,這和兒童的活動方式、自我意識發展的水平有密切關係。    1歲前的孩子,基本上是個體活動。他和其他孩子交往時,也會發生不打招呼,互相拿對方的玩具的現象,但“矛盾”一般不會激化。有時,孩子甚至會自動將玩具扔掉,或者遞給別人。 2歲左右的孩子,偶爾搶奪了別的孩子的玩具,或不肯拿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也不必擔心。這並非“強盜”行為。隨著他的知識經驗的增長,交往願望的日益強烈,語言的發展等,他會自行克服這種毛病。如果孩子經常搶奪別的小朋友的玩具,則需要父母適當注意。可以讓他多與稍大於他的孩子在一起玩,較大的孩子懂得如何保衛自己的權利;制止他的搶奪行為。 3歲後的孩子,自我意識已有一定發展,不僅意識到自己獨立存在,意識到自己的力量,已能清楚地區分主體和客體的關係,而且頭腦中有了物主代詞“你的”、“我的”、“他的”的概念。這時,其佔有慾方面的表現,不象2歲左右的孩子那樣突出。   反之,如果孩子的玩具經常被別的小朋友搶走,孩子無力保護自己,父母則應避免讓他和較大的孩子在一起,並設法引導他,在和小朋友相處時,大膽些,潑辣些。 為了防止孩子搶奪別人的玩具,父母可以幫助孩子建立自己“物權”的概念。如可以在家中給孩子一個角落或一個抽屜放自己的物品,確立孩子的所有權。對自己的物品有了物權後他也會考慮別人的物權。    孩子喜歡別人的玩具,父母可以指導孩子禮貌地與人交往,可以和別人一起玩或交換著玩。父母不要使用哄騙的方法隨口承諾:“你先把東西還給別人,以後媽媽再給你買。”說完父母也就忘了,孩子一旦有了上當受騙的感覺,下次就很難再相信父母的話了。 2歲左右的孩子,常常不情願把玩具給別的小朋友玩,這是正常的心理。當其他小朋友想玩他的某個玩具時(尤其是他正在玩的玩具),父母不應強制他“禮讓”給別人。如果每次你都要他不情願地禮讓,孩子會覺得,不僅小朋友,連大人,包括自己的父母都想搶走他的東西,這會促使他佔有慾更強。正確的方法是引導他願意和別的小朋友玩,從中再想一些可以讓他們分享玩具的玩法。    例如:一輛小汽車,兩個小朋友對開;一輛三輪車,一個騎,一個推,達到分享的目的。尤其,現在都是獨生子女,學會分享尤其重要。在家中,家長就要培養孩子從小習慣和別人平等生活。 例如:吃糧果或點心,父母就要有意識地人人分到,不能光讓孩子一人享用。有好吃的點心,新的小人書,父母也要鼓勵孩子拿出去和小夥伴一起吃,一起看。使孩子順利渡過這一時期,朝正常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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