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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徐大叔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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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肥老李
首先,作為“老同志”早已過了婚姻的這道坎,俺們那個時代沒有如今社會“時尚”“開明”,如今年輕人的這種“租”友的做法我連想都沒敢想過,看來人生體驗也存有遺憾不夠豐富啊。哈哈。
其次,無論是十幾年前還是如今,父母“逼”婚這種焦急之心可謂是亙古不變。想當初,每每年三十的晚飯後,往往就是父母開始悉心“教育”和“談話”之時,那幾分鐘往往漫長如一個世紀確實難熬;每每正月裡至親友長輩家拜年時,落座泡茶簡短小敘之後,往往就是長輩親友開始“關心”個人“狀況”之時,那千篇一律確不厭其煩的問題確實難答。
再次,實際上不止是“逼婚”,很多子女人生成長中的很多重要環節似乎都被父母“逼”過。大學畢業之後就開始“逼”戀愛,戀愛一有苗頭立即開始“逼”婚,剛剛結婚蜜月還沒結束就開始“逼”著生孩子,生完大寶沒兩年又開始“逼“”著生二寶。總之,在父母眼中,人的一生就應該儘早組建一個圓滿的家庭,應該完成的各件大事都應該按部就班地例行完成,否則就是遺憾,就是殘缺。
最後,對於“租”友過年回家面對父母的這種做法,我不主張,但對其無奈的合理性也表示一定的理解。經歷了社會形勢變化和思想觀念更新的今天,年輕人到了一定年齡,如果沒有完成父母長輩所期望的婚姻之事,主觀客觀上可能都有一定的原因,有的可能是確實找不到合適的物件,有的則是不願意過早踏入婚姻殿堂,他們往往都希望按照自己的思想走自己的人生道路。而當他們面對來自於父母的這種期盼乃至壓力時,確有不堪重負之感。“租”個物件回家過年,以期虛構和滿足父母的那份沉甸甸的期望,何嘗又不是一種善意的“孝”呢?
但這種情感、家庭上的事情,用“租”這一簡單粗暴、按量論價的金錢手段來解決,往往有太多風險且有違人倫。想想,過年這一關即使勉強糊弄過了,年輕人離開老家重返異地,似乎大大地喘了一口氣(又可以輕鬆一年了),可留在老家的父母這一年都將沉浸在子女過年這幾天所編織的夢幻幸福光影之下。盼之愈切,失之愈痛,如果這種虛構的肥皂泡被刺破,對父母而言又何嘗不是一針“嗎啡”呢。
總之,還是建議:作為父母要調整心態,不要過多地施加一些壓力給子女,年輕人的路他們自己會選擇並走好的,有時比同齡人慢一點,可能是緣分未到;作為子女的年輕人,也要理解父母的期盼,不要刻意逆反心理,平時多一些社會交往,多結識一些年齡相仿的朋友,多參加一些年輕人的集體活動展示下自己,確遇到困難之時要主動與父母真誠溝通,敞開心扉,表明心跡,相信會取得父母的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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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問已經暴露,你已經決定租個“物件”回家了。
至於費用麼,可以按照國定假日三倍薪水支付,我們這邊人工300元一天!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為你下一年繼續租打下信用基礎!當然市場不好的時候,叫價情況也是有的,找的人關係特別好打折也不是不可能,嘿嘿!
到了這種地步,也看出來你也是逼不得已才使用這個手段去安慰爸媽,雖然不大好,先過了這關穩定一年也行吧。
租著租著臨時工變正式工就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