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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之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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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飄雨桐
分居,鬧離婚。這個,你們大人之間的事情。而且,這不是還沒有離婚嘛。這不,還沒有判下來到底孩子歸誰不歸誰嘛。即便判下來了,對方還有撫養的權利、探視的權利啊。不管是孩子的爸爸抑或是孩子的媽媽,都沒有權利剝奪孩子的權利。這都什麼玩意兒呢?
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男方有這個撫養權嗎?當然還沒有。那麼,幹嘛做母親的不能看做孩子的?這個,可以先告他一回。也不是什麼夫妻之間的矛盾,這是不懂法的人作出的變態事情。如果為了孩子好,就應該極力避免這樣的矛盾。難道,孩子不想見到自己的媽媽嗎?即便你們離婚,即便孩子跟著男方。孩子,也會想著自己的媽媽。這個血濃於水的親情,誰也分割不了、誰也代替不了。男方真的為孩子著想,就不該這樣做。也唯有,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啦!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
建議儘量修復感情……畢竟有孩子。
若一定要離,則要把孩子的撫養權及探視權協商好!儘量將對孩子的傷害減到最低。
迫不得已時只能走法律程式解決離婚帶來的相關問題了,尤其是孩子!
現在不還是在分居鬧離婚階段嗎?有沒有和好的可能呢,畢竟有孩子,雖然許多人會說不能因為孩子而將就婚姻,但孩子在這呢,你就不能不顧及,而且婚姻大事大意不得,兩人結合並不容易,凡事謹慎點,三思而後行,少一點後悔便是。
現在這種情況很有可能男方根本不想離婚,根本不想放棄你,所以拿孩子要挾你!
希望你們能夠心平氣和的談一談!祝福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