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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與我同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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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294492451182
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就是說五年內不得提出辭去公職、解除協議。
如果五年服務期限不滿,不能離開現在單位。基層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方可調動工作。
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就是說五年內不得提出辭去公職、解除協議。
如果五年服務期限不滿,不能離開現在單位。基層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新錄用公務員服務期滿方可調動工作。
基層五年工作時間要求界定如下:
基層工作年限是指:在各類縣及縣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在各類企業、社團組織、農村或城市社群、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的經歷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本科畢業後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招生計劃研究生繼續深造,並於當年畢業的人員,視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若其工作性質及時間符合基層工作的規定,其基層工作經歷也予以承認(類似人員以此類推)。
基層工作經驗時間計算如下:
在州市及以上機關(含參公單位)或事業單位工作的經歷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失業或待業不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基礎計算單位為“月”,未滿12個月的,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計算基數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員,算工作了12個月,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而2009年4月30日參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員,僅算工作了11個月,不視為有1年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