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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149618505464

    最嚴重的情況是承擔刑事責任。註冊會計師法三十九條“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故意出具虛假的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二百二十九條“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一款規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檔案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附一個案例:http://openlaw.cn/judgement/68800d6d2fda46aebdf1a5c9aadf6f4f如何謹慎執業,準則裡寫得很清楚,考試時也都學得很清楚。按準則操作肯定不會把自己扯進去;要走捷徑,那麼風險自負。“簽字費”的利潤分配模式本來就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有能力的去一個分配製度更合理的事務所,能力不夠的自己評估風險收益的平衡點,還是那句話,風險自負。

  • 2 # 使用者3417633067606

    你好

    提供虛假驗資報告當然屬於違法行為,相關規定如下(其他公司相關法律責任,請參考公司法第十二章):

    第一百九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人生若只如初見,何事秋風悲畫扇是什麼意思?請解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