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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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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42685604L
我曾是房東,每天我上班前都會瞄一眼,樓上租客的窗戶,還有晚飯後亮燈情況,如果超出十天或者半月沒動靜,聯絡不上的情況下,會去開門看一下情況,但這種情況很少,因為我家的房客如果出差時間長,都會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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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由於工作需要,在外租房住,那麼你對租用的房子就有了臨時使用權,在租賃期內,外人,包括房東都無權進入你的房間,隨意察看的。
首先,在租住房子裡,租客會有大量的個人物品放在裡邊。房東擅自進入,造成了財產被拿走怎麼辦呢。房東是不是要負責任呢?
二是女客正在沙發上裸躺,男東家開門而入,造成了女租客的隱私被房東看見,是不是會侵犯女租客的隱私權。
四是房東隨意進出租客房間,對其造成安全隱患,由此而產生退租糾紛,房東是不是要對此做出賠償呢。
所以,私自進入出租房內,做為房東,也是不能被允許的。如果需要進入,必須徵得租戶同意。否則,還是不要進去的好。
如果租戶到期不交房租,又無法聯絡到本人,如果房東有急事必須進屋,那就請公安協助,做好記錄,再進去才好。
我想這一定是你長期沒有與房東取得了聯絡,換句話也可以說是房東長期的聯絡不上了你。
實際上,這裡面也許存在著一種誤區,對於租房的人來講,就覺得我租了你的房屋,就應該受到保護,我這房屋是不允許其他人私自進出的,按說這也並無可厚非。
可是對於房東來講,一個租戶雖然說是租用了你的房屋,但是對租戶的走向也應該是瞭如指掌的。
儘管房屋是租用給了你,但是房東一般都會留有一套備用鑰匙,這也是必須的,其中的用意並不是為了窺探你的隱私,而是為了今後萬一有什麼情況,不至於自己在報警撬開自己的門鎖吧。
要明白房屋租用這個[租]字,怎麼說房屋也是租給你的,並不是你買下的,也不是房東給你的,這二者是有著截然不同的區別,這一點首先要弄清楚。因此房東留有的備用鑰匙也是應該的。
當然作為房東來講,儘管房屋的鑰匙在身,但不是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一般都不會開啟你門鎖的,尤其是你臥室的門鎖更不會輕易開啟的。其實這在租戶與被租戶的二者之間已經達成了一種共識,己然形成了一種默契。
不過對於大的原則性問題還是應該有界限的。
你比如說前些年我的一套房屋被租了出去,一天租戶對我講,如果租用了五年他孩子的戶口可以挪過來在此上學,所以要求我把房契給他帶過來用一下,我當時就對他講孩子能過來上學是個好事,這一點我願意幫你,但房契的影印件我可以給你,房契的原件我是萬萬給不了你的,無論對方願意與否。
這一,你沒這個資格,二你沒這個權利。
想什麼了?別說你租用我五年,十年,即便是20年,是永久,房契的原件我也不會隨意就拿給你自己去用的。原因很簡單,房屋是我租用給你的,而並不是我贈送與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