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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創業者李學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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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哥職場漫談
做為一個規範的合作生意,一定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想到好獲利的一面,也要想虧損失利的一面,並且把責權利分清楚,列明白,這樣就可以避免很多糾紛的事情。現在既然合作之前沒有散夥協議,散夥怎麼來分配客戶資源,米哥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
誰投資入股得多,按比例來分配的資源大一般來說,做為合作生意,誰投資入股越多,那麼他承擔的風險也就越大,那麼他就應該獲得更多的財產,而客戶就是一種資源財產,所以在分配客戶資源時,按比例進行分配,也是比較合理的方式之一。
把客戶資源按原來接洽跟進的人來分配,互利性比較大客戶資源是一個潛在的財富,如果大家沒有入股的話,那麼建議按誰最先接洽到客戶,然後分配給誰,這樣做有兩個好處,客戶合作達成率比較高,原來和他接洽的人還是和他接觸洽談生意,客戶基本上不不反感,如果今天換這個人,明天換那個人,客戶感覺上不靠譜,產生不信任感,就很難達成合作的。
相互競價,價高者得,然後大家分配利潤既然原來決定合作,後來就放棄合作,證明合夥人中,有人不願意再做下去了,這樣散夥時再去零散地分配客戶資源,不如把所以客戶資源進行內部公開競價,價高者得,充分讓想做的來繼續維持客戶資源,不願意做的就在競價後獲得現金補償,也是一種公平合理的做法。
總之,如果合作之前沒有談好散夥協議的話,大家在散夥時也採用和氣生財,客戶資源放到合適的人手上,充分最大化利用,公平合理地處理是最佳的方式。
客戶資源並非分配不分配的問題,如果之前公司還存在,所有客戶資源都是之前公司的;如果之前公司不存在,你們兩合夥理應所有人享有之前公司的客戶資源;
能不能拿下該客戶,看各自的能力;
銷售上,客戶資源這東西不好處理的,因為客戶不是看你公司分配給了誰,而是看這個銷售的人情。
所以最好的辦法:客戶資源都享有,下來看誰能拿下客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