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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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利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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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衛的反擊
(1)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注水過程應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浸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2)閉水試驗:將試驗管段灌滿水後,開始記錄。試驗水頭達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道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恆定。滲水觀測時間不得小於30min;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的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3)試驗滲水量計算:實測滲水量q=W/(T*L)
公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測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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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充套件資料:
對於汙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築)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定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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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知道寫什麼a
先在管網下游井口和上游井口將管道封堵好後,在上游井口設定灌水口,並保證閉水高度,然後可以進行閉水試驗。
閉水試驗就是在重力管道施工完成後,取一段管路,兩端封死,然後往裡面注入一定量的水,要求水位到達一定高度,然後開始算時間.在一定的時間之後,察看水位下降多少.如果下降超過規定數值,則閉水試驗不成功,管道施工存在較大漏水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