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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oren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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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8155141372
你想要哪些東西?
有部分病歷,是法律規定,不允許單獨給患者影印的,除非進行醫療鑑定,才可以公開給法律允許的人來看。
另一部分病歷,是法律允許患者影印並留存的,一定沒有一個醫療機構有膽量拒絕提供的。
所以你說的情況,是100%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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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公衛生人才網
(1)首先我們看看病人的權利,【病人的權利】是病人在患病就醫期間所擁有的而且能夠行使的權力和應該享有的利益,也稱病人權益。,病人權利主要包括法律權利與道德權利。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病人法律權利主要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所有權、平等醫療權、疾病認知權、知情同意權、保護隱私權、因病免除相應社會責任權、損害索償權。
①平等醫療權:患者生存的條件是平等的,不會因為生病而降低。患者有權要求醫務人員為自己解除痛苦,診療疾病,恢復健康。
②自主權:患者有權知道醫務人員對自己實行的診療方案,護理方式,手術等情況,並且有自主選擇接受或者拒絕治療的權利。
(2)與權利相對應的是義務,我們再來看病人的義務。
①如實提供病情和有關資訊
②在醫師指導下接受並積極配合醫生診療
④尊重醫務人員和醫務人員的勞動
⑤遵守醫院規章制度
⑥支援臨床實習和醫學發展
⑦給付醫療費用的義務
(3)所以說病人應該有權利獲取完整的病歷的,可以對原病歷進行查閱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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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bw86178118老靖
現在保險、醫保等報銷都要影印病歷,我很奇怪那個醫院不給你影印你需要的病歷了嘛?反正我需要的都能順利影印。要麼是我理解的有偏差,主要在“完整”上,怎麼算完整呢?請指教!
完整的病歷院方都不可能有,具體到手術更是不可能完整記錄,因為有些手術是在於主刀醫生的經驗,但是必須有重要的事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