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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柴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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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寶四喜
哥們,心虛了嗎?你做過什麼對不起她的事兒嗎?你們分手是因為你劈腿嗎?
如果不是心虛,那就是害臊了唄。剛剛分手,不太習慣彼此變成了陌生人。你看啊,咱們小時候,到陌生人家裡做客,是不是會很害羞?不敢看人家,對吧?你現在大概也是一樣唄——哎喲這人我認識,臥槽是我前女友,怎麼辦怎麼辦,人家該說什麼呢?要不要笑呢?笑會不會顯得很猥瑣呢?板著臉會不會好像我還在乎她離不開她?是做普通朋友還是形同陌路呢?好難喲!
就是這樣就是這樣。
時間長了就好了,尤其是彼此各有新歡之後,很快 就會完全放下的。放下了就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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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邦行走在文化長廊
每天和前女友見面,剛分手一個月,她每次卻會抬頭看一眼我,我卻不敢看她,這是怎麼了?
這說明倆個人還沒從感情裡走出來,也還沒有適應兩個人分手的結局!
為什麼呢?
曾經倆個人那麼相愛,曾經是那樣的脈脈含情對望,又怎能隨著一句分手就乾乾淨淨徹徹底底的分了呢!
1感情,對於重情的人,就算分手了,很多事情一直忘不了;對於不重情的人,一旦分手,就成陌路!既然是倆個人分手已經一個月了,就算是天天見面,畢竟分手前倆個人在一起養成的習慣,當然是一下子難以忘記的!
也記得有人曾說過:感情有時是最能考驗一個人的記憶的,也是最能識別彼此是不是真愛的!
這句話確實有道理!正如題主問題的描述,就算倆個人分手一個月了,彼此之間養成的習慣也深深的在腦海裡打下了鉻印!說明了倆個人都重感情!
為什麼呢?
因為,感情,對於重情的人來說,就算分手了,曾經相愛的美好是很難忘的,甚至是陪伴著自己老去!!!
因為,感情,對於不重情的人來說,分手了,轉身倆個人就成陌路!!!
這就是重感情和不重感情的本質區分!
2如果倆個人沒有到分手不可的地步,儘量不要分手吧!從題主對問題的描述,可以看出倆個人都沒有從感情裡走出來,去面對分手的事實!!!
這說明倆個人都重感情!
當然,倆個人是因為什麼原因才分手的,我們不得而知!
在這裡,我想對廣大朋友們說:如果倆個人相愛了,或許是到某一天在感情上出了問題,最好是倆個人好好的面對和處理,沒有到非要分手的地步,儘量不要分手!!!
:因為,當彼此的愛形成一種習慣,或者是依賴,如果貿然分手,留給彼此的痛苦的深淵!
倆個人在一起,不容易啊!就算是之間有什麼小摩擦,說開了就可以和好如初啊!一旦分手,追悔也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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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說你不敢看她,而她每次都會抬頭看你一眼。說明你每次都是偷偷的看她。這沒什麼奇怪的。你們可能在一個單位,甚至一個辦公室上班。你們曾經相愛過,你的腳步聲,你經過她的時間,還有你身上的味道她都熟悉了。而你雖然已經和她分手,但有過一段親密的接觸,感官的記憶和敏感,讓你身不由己的對她關注著。走近她,你們兩個都會對對方“掃”上一眼。這是一種本能和習慣而已。希望你們有一天在對視的時候會帶著微笑,大方的點點頭,說上一聲“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