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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離婚找我

    還關心個屁,我離婚的時候,前妻的父母,直接喊名字,離婚了還關心前任的父母,就是對現任的不負責,也是對現任感情的褻瀆。不愛了,分開了,就不要再去做,無謂的關心,這是對自己不負責。

  • 2 # wang村婦

    我認為這種情況不大可能,即使有,也實屬罕見,那得有多大的肚量?

    既然兩個人離婚了,那肯定是兩個人感情破裂了,俗話說,愛屋及鳥。就是說我們兩個相愛的人,既然愛著對方,就要愛他的一切,,也包括他的家人。

    可是兩個人分泵離昔,不共戴天,怎麼可能去關心對方的父母呢?這件事我怎麼樣想不通。

    如果離婚後,不是如果,而是肯定,雙方又各自組織家庭,人家小日子過得甜甜蜜蜜,人家也有新的雙方父母,你給人家去送殷勤,不給人家家庭製造矛盾嗎?通情達理之人,說你心地善良,不忘初心。就怕人家說你圖謀不軌,另有隱情。

    再說做為你自己,覺得自己的行為高尚,可是你的愛人能容忍嗎?他能接受嗎?你怎麼做,如果她知道你很關心你的前妻和前夫的家人,會放任你的行為嗎?也許他會主動幫你,與你一起做善事,可我無法想象這樣的好人,上哪裡去找呢?

    我不敢說,世界上沒有這種人,有,肯定有的,只是我還沒有遇到。

    遇到這種情況,除非你還單著,能做自作主張。或是對方還也著,需要你照顧,而且兩個人是協議離婚,和平分手,雙方都放不下這段感情。

    或者雙方都遇上一生的貴人,對你這種特殊的行為不阻攔。

    那你就去關心對方的父母吧,並且希望你的行為傳為美談。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好評回覆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