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說生活中的每一樁婚姻都是以感情為基礎的,但至少是在當時的情況下,選擇婚姻是自己認為最佳的選擇,既然選擇了,那麼就得對婚姻負起責任。所謂的婚姻責任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了,而是兩個家庭的責任。婚姻一方面是要感情為基礎,另一方面更要理性地對待。 作為未婚的年輕人,可以無所顧忌地談戀愛,談感情,但是一旦考慮結婚,那就不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了,兩個人縱然愛得死去活來,但是要結婚的話是要理性來對待的。當然結婚是個人自由,但是結婚之後所面臨的事情就不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舉個例子來說,兩個人生活的差異,地域的差異,自身素質的差異,是否能夠協調,兩個人是否能養個健康的孩子,這些都是未來家庭所真實面對的,這樣感性和理性地考慮清楚了,以後的日子就會幸福一些。 對於那些已經走進婚姻的人,他們更多的不再是所謂的愛情了,而是對婚姻的責任。一旦結婚生子,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是與自己患難與共的伴侶,除了彼此珍惜、彼此寬容,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還能怎麼樣呢?當然有些人在婚姻的道路上出現問題的時候,不是解決問題,而是把問題全部推向對方,或者乾脆選擇離婚來逃避,最終卻落得個無情無義無孝、不負責任的名聲,實在是不合算。 當然,人的感情有時候是自己無法左右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例子,有些人可能在婚外遇到了讓自己心動的人,發生了婚外情,可以理解。但是很多明智之人,不管在外面怎麼樣,但是回到家裡,還是老公、父親和兒子,難怪有句話會說: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這可能是對那些多情人的笑談,但也說明了一個問題,這些多情人,在一方面使自己的感情得到滿足之時,並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雖然我不提倡這種婚外情,但這一些人,也許是對感情和婚姻都外理得相當不錯的人了,當他們年老的時候,也都回歸家庭,兒女成家之時,父母家庭完整,皆大歡喜。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事,有些夫妻由於某些原因可能感情不和,或者一方在外另有所愛,但是他們並沒有選擇離婚,在他們的父母年老時,共同孝敬父母,在他們的兒女成家時,父母雙雙在上,歡歡喜喜,別人能說什麼呢?雖然有時候並不是為了堵別人的嘴,但是可以想想看,如果是我們自己的兄弟姐妹或者子女找物件,物件的父母是離婚的話,我們的心裡難道真的不會有芥蒂嗎?既然結婚了,生子了,孩子沒有錯,為什麼父母的婚姻錯誤導致離婚的後果要我們的孩子來承擔呢?我想這在滿足自己感情的同時,是不是對父母、對孩子是一種深深的傷害呢?由此,我認為,對自己第一次的婚姻經營不好的人,憑什麼說能夠經營好下一次的婚姻,每一樁婚姻所面對的事情大致是一樣的,對第一次的婚姻不能承受、不能擔負起自己的責任,很難說他還能擔負起什麼責任了。所以,所有走進婚姻的人,不要輕言離婚,更不要輕易離婚。對那些去挖別人牆角的人,總有一天,別人會把你的牆角給挖走的。不是那金鋼鑽,不要去挖別人牆角。寫到這裡,我想起了瓊瑤的小說《又見一簾幽夢》:紫菱為了成全綠萍與楚濂,選擇了離開;隨心為了成全汪展鵬夫婦及兩個可愛的女兒,選擇了離開。紫菱的離開雖然埋葬了自己的愛情,但她是善良的;隨心的離開也失去了自己的最愛,但她是高尚的。 近段時間,出臺了新的《婚姻法》,新的婚姻法,對婚前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有了新的規定,這對那些想透過婚姻為跳板,獲得一份錢財的人,給了沉重的一擊。我認為新的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愛情,打碎了那些小蜜傍大款、小帥傍富婆的美夢。 所以,感情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我們不可以使自己偉大,但可以使自己高尚,要感性和理性地看待婚姻,生活中可能會少些遺憾,多份完美!
我不敢說生活中的每一樁婚姻都是以感情為基礎的,但至少是在當時的情況下,選擇婚姻是自己認為最佳的選擇,既然選擇了,那麼就得對婚姻負起責任。所謂的婚姻責任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了,而是兩個家庭的責任。婚姻一方面是要感情為基礎,另一方面更要理性地對待。 作為未婚的年輕人,可以無所顧忌地談戀愛,談感情,但是一旦考慮結婚,那就不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了,兩個人縱然愛得死去活來,但是要結婚的話是要理性來對待的。當然結婚是個人自由,但是結婚之後所面臨的事情就不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舉個例子來說,兩個人生活的差異,地域的差異,自身素質的差異,是否能夠協調,兩個人是否能養個健康的孩子,這些都是未來家庭所真實面對的,這樣感性和理性地考慮清楚了,以後的日子就會幸福一些。 對於那些已經走進婚姻的人,他們更多的不再是所謂的愛情了,而是對婚姻的責任。一旦結婚生子,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是與自己患難與共的伴侶,除了彼此珍惜、彼此寬容,擔負起自己的責任,還能怎麼樣呢?當然有些人在婚姻的道路上出現問題的時候,不是解決問題,而是把問題全部推向對方,或者乾脆選擇離婚來逃避,最終卻落得個無情無義無孝、不負責任的名聲,實在是不合算。 當然,人的感情有時候是自己無法左右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例子,有些人可能在婚外遇到了讓自己心動的人,發生了婚外情,可以理解。但是很多明智之人,不管在外面怎麼樣,但是回到家裡,還是老公、父親和兒子,難怪有句話會說: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這可能是對那些多情人的笑談,但也說明了一個問題,這些多情人,在一方面使自己的感情得到滿足之時,並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雖然我不提倡這種婚外情,但這一些人,也許是對感情和婚姻都外理得相當不錯的人了,當他們年老的時候,也都回歸家庭,兒女成家之時,父母家庭完整,皆大歡喜。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事,有些夫妻由於某些原因可能感情不和,或者一方在外另有所愛,但是他們並沒有選擇離婚,在他們的父母年老時,共同孝敬父母,在他們的兒女成家時,父母雙雙在上,歡歡喜喜,別人能說什麼呢?雖然有時候並不是為了堵別人的嘴,但是可以想想看,如果是我們自己的兄弟姐妹或者子女找物件,物件的父母是離婚的話,我們的心裡難道真的不會有芥蒂嗎?既然結婚了,生子了,孩子沒有錯,為什麼父母的婚姻錯誤導致離婚的後果要我們的孩子來承擔呢?我想這在滿足自己感情的同時,是不是對父母、對孩子是一種深深的傷害呢?由此,我認為,對自己第一次的婚姻經營不好的人,憑什麼說能夠經營好下一次的婚姻,每一樁婚姻所面對的事情大致是一樣的,對第一次的婚姻不能承受、不能擔負起自己的責任,很難說他還能擔負起什麼責任了。所以,所有走進婚姻的人,不要輕言離婚,更不要輕易離婚。對那些去挖別人牆角的人,總有一天,別人會把你的牆角給挖走的。不是那金鋼鑽,不要去挖別人牆角。寫到這裡,我想起了瓊瑤的小說《又見一簾幽夢》:紫菱為了成全綠萍與楚濂,選擇了離開;隨心為了成全汪展鵬夫婦及兩個可愛的女兒,選擇了離開。紫菱的離開雖然埋葬了自己的愛情,但她是善良的;隨心的離開也失去了自己的最愛,但她是高尚的。 近段時間,出臺了新的《婚姻法》,新的婚姻法,對婚前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有了新的規定,這對那些想透過婚姻為跳板,獲得一份錢財的人,給了沉重的一擊。我認為新的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愛情,打碎了那些小蜜傍大款、小帥傍富婆的美夢。 所以,感情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我們不可以使自己偉大,但可以使自己高尚,要感性和理性地看待婚姻,生活中可能會少些遺憾,多份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