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進行會計分錄時,借:委託加工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相關要求如下:
1、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 (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 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進行會計分錄時,借:委託加工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相關要求如下:
1、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委託加工物資”,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由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 (收回後用於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後用於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3、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餘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餘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 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委託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