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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慕樂樂

    你好,針對你提出來的問題,替你感到惋惜的同時,也提醒你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雖然按照法律規定,年滿18週歲的子女,在原則上父母是沒有撫養的義務的。但正如你所說,你剛上大學,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無論判給你父親或母親,家長都應該為孩子著想,至少道義上是必須這樣的,否則怎麼能稱得上是“父母”呢!

    所以在與父親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我建議你去法院,透過起訴父親要求其支付你的上學費用,即使你已滿18週歲,法院考慮時也會支援你的。

    學費有國家貸款

    現在大學裡都可以申請國家貸款,國家免費為你貸款,這種貸款可以延期交學費,也幫你父母減輕了負擔 ,畢業後在約定時間裡返還即可。

    用自己力量,為自己謀出路

    既然命運如此,那麼不妨靠自己!

    你可以向學校反映你的特殊的家庭情況,申請“助學金”,一年也有3000-5000元;學習上出眾也會獲得國家獎學;學校裡謀一份兼職也是可以的,這麼算算,別的不敢說,起碼學費等不愁了。我在大學也幹過不只3份工作,所以加油!

    畢竟是你的父親,俗話不是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所以我相信他不會眼睜睜不管一個踏入大學的孩子的。

    其次就是剛才說的,為自己加把勁,明天一定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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