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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209154827005

    我覺得不用溝通了,直接分手吧。她心裡有你或者沒有你,都不重要。你不得不承認的事實就是,你和她前任根本不具有可比性。我們經常告誡別人,千萬不要為了忘記前任而去找新歡,也千萬不要在別人失戀的時候去趁火打劫。開心一時,後悔一世。

    除了極少數玩感情的,大多數人都逃不過失戀的折磨,縱然失戀一百次,依然次次錐心。這個時候的人,是非常情緒化,心態很不穩定的。他們對自己是否放下了往往會產生錯誤的判斷。

    更有甚者,也許你前任就是這種人,因為失戀,害怕那種感覺,更害怕這看不到盡頭的失戀期,也害怕自己無法度過這段灰暗期。便用你這樣的所謂新歡去掩蓋舊愛離去的痛。或許這是個很有效的辦法,又有人陪伴了,縱然不是心裡那個他。

    然後呢,前任殺回來了,她傻了,她現在可以選擇前任,等於直接度過了失戀期,然後又擁有了摯愛。但是代價是失去你,表面上看是失去你,其實是失去自己的臉面吧,讓別人知道了會怎麼說她?綠茶?心機婊?所以她只好表面上拖著你,暗地裡跟前任翻雲覆雨。

    你就傻眼了,不跟你分,那還是愛你的?你想多了,她需要的只是一個讓自己光明正大和前任在一起的理由,而且不要讓自己顯得那麼婊。

    那麼最優解就是,不甩你,但是逼著你去甩她。都上過大學的姑娘了,不可能不知道跟前任徹夜不歸現任會是什麼想法,還說什麼以後他們倆不可能,這都是套路。逼你主動放棄,你的利用價值已經沒有了。懂了嗎?她已經不需要有人幫她走出失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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