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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孤獨D時代

    按傳統習俗,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父母的,女方父母會給女兒陪嫁,陪嫁不算什麼共同財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女人被休時,陪嫁可以帶走。

    不過按照傳統習俗,女人自結婚之日起,就變成了男方家的人,活是男方人,死是男方鬼,女人要與男人一起孝敬男方父母,女方家人從此變成親戚,也因此沒有了贍養關係。

    女人在男方家要聽男方父母的話,要伺候男方一家人,就像個奴才,也不得隨便回孃家,孃家有急事要婆婆批准才能回去。女人也沒有資格提離婚,只能被男方休。

    如果按照現代文明辦,男女雙方叫結婚,而不是舊社會的嫁娶。

    現代文明提倡男女平等,法律也早已明確,禁止任何人憑藉婚姻向對方索要財物。要房,要車,要彩禮,都屬於索要財物,是違背現代法律精神的。

    對於婚後小家建設,兩個人和兩個家庭,都有義務付出和支援,而不是一方付出另一方索取。

    對於雙方父母,兩個人都有義務孝敬與贍養。

  • 2 # ayang850805

    一,首先要確定是不是買賣婚姻,如果男女雙方壓根兒就沒有任何感情可言,只是用金錢換回一個女人來,這就和你去菜市場用金錢換回一棵白菜,或其它物件,沒有任何本質上的區別!這就做一買一賣!

    二,女方是不是有著相應的陪嫁或嫁妝,如果什麼都沒有,只是光著屁股嫁人家,那可以肯定是買賣婚姻,毋庸置疑!

    三,一旦確定是買賣婚姻,那麼賣女人的一方,肯定會享有所有賣身的款項。屬於賣身女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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