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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正式工作,現在工資五千多,但是在自謀職業的年代我離開了單位到民營企業工作,現在年薪二十多萬。可是單位要我必須回去上班,不然就在到位除名。 各位朋友,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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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傑傑職場

    當然是放棄你所謂的正式工作。

    我之前在國企幹過,實際情況跟你相似,你只要不主動辭職,公司是不會辭退你的。

    但是也沒有錢賺。餓不死而已。

    那麼就逼迫著有點能力的人就要出來自謀出路。你既然已經出來了,也能賺錢了,就不要再回去。

    現在公司要你會去上班,實際上這種情況的人國企有很多。

    只能每隔一段時間,把人員篩一遍,賺不到錢的就回去上班了。

    我當時也是到了民企,算了下比在裡面要賺錢,所有的福利和待遇也趕不上你自己有能力賺錢強。

    所以我建議你也別辭職,直接等著被辭退,拿了賠償金和失業金,安心在民企上班吧。

  • 2 # 使用者3952799792

    一、選擇放棄年薪二十多萬的工作,回去所謂的正式工作

    二、放棄真正式工作,繼續選擇年薪二十多萬的工作

    我知道你所糾結的是想繼續“魚和熊掌兼得”,人之常情,但是情況不允許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利益最大化了。

    該放棄就放棄。

  • 3 # 呂藕藕

    看你想要的是什麼,或者說這份工作能給你帶來什麼,決定了你該不該放棄。如果這份正式工作,不能使你獲得金錢的滿足、不能給你帶來職位的晉升、不能給你足夠的心靈自由空間,呆下去也沒意義。

    當然,要不要放棄現有工作,也要看個人能力。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支援和特別出眾的才華,或者找不到更好的工作,還是建議要三思。總之,每個人情況不同,活法也不一樣,堅持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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