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銀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雙方具有資金往來,並不能認定借貸關係存在。如果想讓對方償還借款,還需要債權人收集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債權人也可以選擇透過提起不當得利之訴,要求對方返還其錢款。
一般情況下,以借款糾紛起訴債務人償還借款。一般需要債權人舉證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可以向法院提供借條、借據、借款合同、證人證言等證據,還需要舉證證明已經出借資金事實,可以向法院提供銀行轉賬記錄、支付寶或微信等交易明細、其他票據、證人證言等證據。
司法實踐當中,被告經常不會出庭應訴或者直接玩失蹤,僅有轉賬記錄,但原告也沒有借條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證據,導致法院無法查清基本事實,就有可能判決原告敗訴。因此,債權人在起訴前,需要收集一切能夠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
然而,僅有轉賬記錄,但是如果在向債務人轉賬時明確註明是借款,此時就可以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如果借錢時有人在場,可以讓在場的人員出具一份證人證言證明借貸關係存在;也可以收集、固定雙方在借款時聊天記錄、簡訊、電話錄音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
最後,原告也可以選擇以不當得利糾紛起訴被告要求返還其錢款,此時銀行轉賬憑證可以有效證明不當得利的事實。依據《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只有銀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雙方具有資金往來,並不能認定借貸關係存在。如果想讓對方償還借款,還需要債權人收集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債權人也可以選擇透過提起不當得利之訴,要求對方返還其錢款。
一般情況下,以借款糾紛起訴債務人償還借款。一般需要債權人舉證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可以向法院提供借條、借據、借款合同、證人證言等證據,還需要舉證證明已經出借資金事實,可以向法院提供銀行轉賬記錄、支付寶或微信等交易明細、其他票據、證人證言等證據。
司法實踐當中,被告經常不會出庭應訴或者直接玩失蹤,僅有轉賬記錄,但原告也沒有借條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證據,導致法院無法查清基本事實,就有可能判決原告敗訴。因此,債權人在起訴前,需要收集一切能夠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
然而,僅有轉賬記錄,但是如果在向債務人轉賬時明確註明是借款,此時就可以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如果借錢時有人在場,可以讓在場的人員出具一份證人證言證明借貸關係存在;也可以收集、固定雙方在借款時聊天記錄、簡訊、電話錄音等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
最後,原告也可以選擇以不當得利糾紛起訴被告要求返還其錢款,此時銀行轉賬憑證可以有效證明不當得利的事實。依據《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