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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枚明粉

    我就說下明代的計算軍功吧。明代的軍功有兩大部分首功、奇功。

    首功就是割腦袋,擒斬北虜為首,遼東女直次之,西番及苗蠻又次之,內地反賊又次之。意思就是這四種腦袋的價格是不一樣的。

    比如說斬殺達賊(蒙古人)功次

    甘肅寧夏、陝西、延綏、偏頭關、大同、宣府、山海關、一帶虜賊。成化十四年申明 一人擒斬一名顆、升一級。至三名顆、升三級。二人共擒斬一名顆、為首、升一級。至三名顆、升三級。驗系壯男、與實授。幼男婦女、與署職。為從、及四名顆以上、俱給賞。正德十年奏定 一人獨斬一顆、升實授一級。不賞。三人共斬一顆、為首者、升署一級。為從、給賞。四人五人六人共斬一顆、為首者、給賞。為從、量賞。二人共斬幼小賊一顆、為首者、升署一級。為從、量賞。不願升者、每實授一級、賞銀五十兩。署職、二十兩。

    士兵斬首一個、兩個這個是好衡量的。

    (明軍出征)

    軍官怎麼衡量呢?《明會典》也有很詳細的記載“”

    凡斬獲達賊領軍官。嘉靖十五年題準、千總領官軍五百人、部下斬獲達賊十名顆、升一級。每十名顆、加一級。領軍一千人者、二十名顆、升一級。每二十名顆、加一級。凡把總千總加級、俱至三級而止。二級實授、一級署職。若系都指揮使以上、止升署職二級。其餘加賞。

    從史料可以看出,軍官是看所屬部隊殺的人頭數量論升遷與否。

    (明軍衝鋒)

    也學你會問,那隻衝鋒的,不割首級的怎麼算?

    其實早就想到了。

    凡頭功、奇功官軍人等。嘉靖二十二年題準、聽總督大臣通行各鎮、另設衝鋒破敵一科。揀選強悍有力情願死敵者、各數千人、為前鋒。專一破陣。賊退之後。衝鋒破敵者、為首。隨後斬首級者、為從。

    衝鋒的受大賞,後進的受小賞。

    當然你還有困惑,那弓箭手不參加衝鋒怎麼辦?

    這個古人也想到了。東方的拿騷莫里哀,戚繼光將軍在他的《紀效新書》就寫的很詳細:

    今後其長牌、長槍、狼筅,凡該當先,長兵之數決不許帶解首刀,只管當先殺去,不許立定顧戀首級。其殺倒之賊,許各隊短兵砍首,每一顆止許一人就提在陣後,待殺完收兵,有令催驗,方許離陣赴驗。其誰當先,誰有分,誰無分,俱聽當先隊長對眾從公報審。敢有因其恩仇報不公者,軍法。每顆首級以三十兩論之,當先牌槍筅分二十兩,砍首兵二兩,餘兵無分者分一兩,火兵雖不上陣,本隊有功,亦分五錢;每顆本隊鳥銃手亦分二兩。

    鳥槍、弓箭手會分十五分之一的功勞,這也是重視近戰、重視衝鋒的作用,畢竟一支部隊只有衝鋒近戰的軍隊才能戰無不勝。而且火頭兵也享受60分之一的獎勵權重。

    (多數是要衝鋒的。戚繼光推崇把蛋糕做大,打殲滅戰,大家都能發財)

    當然這都是規定上的,在操作上,肯定是很注重首級,因為容易量化,簡單直接。薩爾滸杜松的部隊慘敗就受這影響很大。

    可以說一支部隊的獎勵標準和他的戰鬥力直接相關。

    參考文獻:

    楊耀田《明代軍功監察制度研究》,寫的很不錯的碩士論文,推薦看。

    (萬曆)《明會典》卷123

    戚繼光《紀效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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