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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隨佳而安

    若是招行個人存摺,分為兩種情況:1、繼承人有存摺且知道密碼,可按照正常方式取款或轉賬(如開通相應功能)。2、不知道密碼的情況下,合法繼承人持“繼承權證明書”或“有關繼承的法院判決書”,前往賬戶的開戶網點辦理過戶手續,不能代辦。【溫馨提示】1、以上兩個證明可前往戶籍所在地或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2、如您仍有疑問,建議您聯絡賬戶的開戶行網點諮詢。

  • 2 # 財經者思

    親人不幸去世,不管過多長時間,銀行都不會、也不可能去主動聯絡儲戶的家人的!因此,在子女(或繼承人)不知道其有多少銀行存款及理財產品時,此時可按以下步驟來處理!

    第一步,持相關手續即可去銀行查詢存款資訊

    2019年4月19日,銀保監會發布相關通知,簡化了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含銀行理財)的手續。只需持有效證明(死亡證明、戶口本等可證明親屬關係的檔案、本人身份證)即可,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辦理存款(及理財)查詢業務。

    這裡要儘可能的查詢更多家的銀行,一旦遺漏,往往就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還有一種方式,時間略長,但可一次性查詢到所有的銀行賬戶資訊。就是以“繼承糾紛”起訴其他其他繼承人,透過法院去查詢、調查已故存款人的財產情況。

    另外,如果是網路資產(比如餘額寶、零錢通餘額),則需要與網際網路平臺客服取得聯絡,根據要求提供相關手續即可!

    第二步,查詢相對比較簡單,想要提取手續要複雜很多

    已故存款人銀行存款(及理財),任一法定繼承人皆可查詢,但想要支取就會比較麻煩,一般可透過以下三個途徑:

    最簡單的方式,如果已故存款人的銀行卡、存單、存摺,且知道密碼的話,可以直接到銀行進行支取的!

    最省事、快捷的方式。在上一步起訴的基礎上,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自行協商、達成調解協議,確定其中一人為銀行存款(及理財)的繼承人,其他人主動放棄繼承權。然後由發運出具裁判文書後,到銀行支取即可。

    全部第一順位繼承人達成一致意見後,持相關證明手續,共同到公證處辦理《銀行存款繼承公證書》,也可到銀行支取存款。

    特別提醒:如果存款餘額較少,而公證、起訴成本高、週期長,也可放棄存款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假使人類的祖先一直使用的是二進位制,不去探索10進位制,是否永遠不會有費馬大定理,哥德巴赫猜想等等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