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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老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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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事一號文
首先單位要有關於曠工幾天就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條款,比如有的公司規定: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五天,即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有有這樣的規定,並且事先告知過員工,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
首先單位要有關於曠工幾天就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條款,比如有的公司規定: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五天,即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只有有這樣的規定,並且事先告知過員工,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
首先按我們店員工管理制度條理規定,曠工1天扣3天工資當月全勤取消,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比如說今天沒上班、但是又沒有請假!像這種情況他已經是違反員工管理制度了,於理是能處罰了。但是中國就是個人情世故的社會,本來挺單純的東西又變得化雜化了。當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跟和他玩得比較好的同事先了解情況……
1.有意曠工,2.事出有因,其實不管是那種情況於理都是可以處罰的,但是前面也講了餐飲行業現在是很難招人的,動不動處罰或開除員工店鋪可能連正常營運都辦不到!
瞭解完事因後,亦不必急著處罰。先冷處理,待員工回來上班後看他具體表現;如是消極怠工的、那就從重處理先按管理首則對消極怠工的處罰+曠工的處罰=最後辭退;如果是有明顯悔意,並積極主動做事、可減輕處罰或者不處罰,但是不要讓他覺得很輕易就能過關的感覺、就算主動問起也可以用些模稜兩可的答案回答。
最後說明,只要能做到有理有據、要管理好員工並不是很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