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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c宸哥

    南寧安置房是城市的發展過程中拆遷了村民的房子,然後政府劃撥一塊土地然後引入社會資金合作開發,政府只出土地。我們開發商負責建設,一部分是來安置村民,一部分對外銷售。銷售的部分就是給開發商的利益。出售的部分房子享受和村民的同等權益。唯一的區別是村民辦證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其他業主辦證需要交一筆土地出讓金(150-200)

    其二:去買安置房要看開發商取得的土地性質是什麼,城鎮住宅用地性質是可以辦理不動產權,3-5年內得證。三產性質集體土地的只有集體一本大證。

  • 2 # 騎個球球

    一般只要雙方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依法訂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對於房屋買賣合同而言,雖然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動產以登記確定所有權,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仍然還在賣方不動產權屬證書,這個是可以補辦的,在房價增長的情況下,如果賣方再將該房屋出售他人,並過戶給新的買家,則房屋所有權屬於新的買家而你只能透過房屋買賣合同請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而無權主張房子的所有權。

  • 3 # 孝傑影視剪輯1

    首次的話安置房 我這邊是不推薦購買的 第一沒有房本 購買了很難證明房子的權屬 第二 沒有一定的資金監管保障 第三 品質還是比較差的 我建議就是咱們不要貪圖小利 去開發商哪裡購買 真正的商品房 品質有保障 要麼就直接去找鏈家地產讓給找找二手房 希望您能夠買到合適的商品房 而不是安置房 我是鄭州德佑地產段傑 有需要鄭州置業熱烈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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