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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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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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梧桐樹的梧
現在的社會已經畸形了,狗已經凌駕於人之上了,人不如狗了,愛狗人士遛狗不牽狗繩,不戴嘴套,然後狗咬死人不用判刑,人打死狗就要判刑,本人實在搞不明白,法律到底是保護狗還是保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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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864048394748
請問律師、媒體、愛狗人士:下面這個貴陽狗肇事案應該依法怎麼分析、怎麼處罰!
貴陽一男子被大狗撞翻致右腿骨折,協商未果狗主人自行離開
6月28號傍晚,家住貴陽四方河附近的王師傅,正在河邊散步。突然,一隻大狗跑來,將王師傅撞了個人仰馬翻,然後,王師傅覺得好像爬不起來了。
王師傅說,因為這條大狗跑得飛快,他當時根本來不及做出反應,在地上躺了一陣,他才看到兩名狗主人慢悠悠地走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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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師傅:“當時腿直接是沒有知覺動不了了,然後手這裡被挫到了。”
在王師傅的極力要求下,其中一名狗主人打車將王師傅送到了貴州省骨科醫院,並繳納了基本的入院檢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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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師傅的妻子:“當時是說右腿骨折。”
王師傅的妻子說,人都骨折了,但狗主人給出的解決方案卻輕描淡寫,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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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師傅的妻子:“她說可以出院的,擦點藥酒就好了。”
鑑於這個情況,王師傅的妻子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然而,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狗主人卻自行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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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師傅的妻子:“我現在就希望對方能出面把問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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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好多人打電話過來問我,我連狗都沒有養,怎麼可能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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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1點,後巢派出所和巡特警大隊的民警來到了醫院。據瞭解,警方已經掌握了肇事狗主人的身份資訊。而警方也向王師傅的家人承諾,會協調雙方再次坐到一起,共同協商解決問題。
(原題為:《貴陽男子河邊散步,突然被一條大狗撞翻!男子右腿骨折,狗主人卻…》)
我個人認為這種事得分三種情況進行處理
第一種
如果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與受害人之間有著特別親密的關係,比如是親戚朋友之類的,發生這種事肯定不能鬧太兇,態度好點可以選擇原諒也不用去索賠。這種是比較好的。
第二種
如果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與受害者不存在任何社會關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畢竟飼養狗狗的幾乎都是喜歡才去飼養,並且也是有了一定的感情的。而且嚴格來說狗狗也是飼養人的財產,所以協商理賠也是天經地義的事,這樣結果也算是比較好的。
第三種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的不同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