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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何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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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岸芷汀蘭正鬱青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開車出行成為我們日常出行的第一選擇。常在河邊走,或有溼鞋時。
人傷事故的繁雜性如果只是車撞有車損,那些硬體的問題,總有價格,處理相對簡單。可是中間如果加個人傷,總是有點頭大。治療期,治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各種林林總總的費,有時候只能祈求對方是個好說話的人。發生人傷事故先報案現場積極救助傷員很重要,報保險也很重要,但是第一原則必須先報交警122。輕易不要去扶傷員,萬一有骨折情況,安全起見報120,請專業醫護人員處理。保險公司報案,其實沒有那麼著急,在交警出警的情況下,24小時內報案就可以了。 人傷事故的處理全流程,供參考! 當場報交警,110或者122。先冷靜,不要爭論誰對誰錯,判斷責任是交警叔叔的工作。後期對認定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複議。 自己報120,或者110同時轉接,請求醫療救助。不要在現場去驗證他是假摔還是真傷,那是醫生的專業職責。等待過程中,可以報保險公司。在有交警處理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一般不會來現場。除非是重特大事故。時間緊急的話,24小時內報保險。醫療費用,雖然說墊付是情分,不墊付是本分。但是如果傷員實在是無法自行處理的情況下,適度先交個一兩千問題不大。本身這個錢都是直接到醫院賬上的,不用擔心被傷者挪做他用。但是務必記住收好繳費憑證。這個後期理賠雙方結算時需要。如果傷情嚴重的,優先申請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進行墊付,限額1萬。這個錢也是直接打到醫院賬上的。待人傷治癒,可以雙方約定時間到保險公司協商理賠事宜。根據事故責任比例承擔各自的費用。人傷事故中的小建議撞到人中也許怕是碰瓷,一方面交警在事故責任認定時會對真實性進行核查,另一方面保險公司人傷管理上日益強化,有疑點會進行核查。打假工作其實兩方是有互動的。所以車主也不用太過擔憂。有人傷最好不要雙方私下協商解決,即便是隻要三五百,容易後期產生糾紛。過了三五天,傷者要是說還沒好又找上門來,最被動的是車主。小額案件,可以報警後由交警出門協商,當場結清,記錄在交警事故單上,同時請傷者寫好收條。
可以墊付!
但是錢應該作為住院押金(押金收據收好),交給醫院而不是直接給傷者家屬!
一般交通事故有人傷的處理流程為:先撥打122交警電話,告知警察在何時何地撞人,如傷者傷勢較重需要先撥打120,第一時間到醫院治療!
警察出完事故現場後,會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按照責任認定書賠償(現在交警一般不調解)!這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有墊付治療費用情況,需要留存押金收據或是要求對方寫收條,這樣才能防止治療結束後傷者不配合理賠的情況。
一般保險公司在支付賠款之前,都會把雙方叫到一起,要求傷者方籤一個協議,協議大致內容為“收到賠款後,以後發生任何費用與保險公司無關”
當然傷者對賠款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起訴!
老何認為:交通事故既然發生了,肇事方就應該勇於承擔責任,現在的車都是有保險的,保險就是風險的轉移。但是作為肇事司機也不能不管不問,畢竟人是咱撞的,於情於理都要關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