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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溫
是人體正常活動產生的,受到大腦中樞的調節。當人體出現疾病,會發生改變,也可隨著周圍環境的改變而變化。體溫過低是指體溫低於正常範圍。
體溫過低主要分為幾下幾種輕度:32.1-35.0℃(89.8-95.0℉)中度:30.0-32.0℃(86-89.6℉)重度:<30℃(86.0℉)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致死溫度:23.0-25.0℃(73.4-77.0℉)體溫過低的原因有以下幾點散熱過多:長時間暴露在低溫環境中,使機體散熱過多、過快;在寒冷環境中大量飲酒,使血管過度擴張熱量散失。產熱減少:重度營養不良、輕度衰竭,使機體散熱減少。體溫調節中樞受損:中樞神經系統功能不良,如顱腦外傷、脊髓受損;藥物中毒,如麻醉劑、鎮靜劑;重症疾病,如敗血症、大出血等。體溫過低:一般會出現發抖,血壓降低,心跳、呼吸減慢,面板蒼白冰冷,躁動不安,嗜睡,意識障礙,甚至出現昏迷。應對措施對於體溫過低的人,我們應該給他提供合適的環境溫度,維持室溫在22-24℃左右。給予毛毯、棉被、電熱毯、熱水袋保暖,為其新增衣服,防止身體的熱量繼續散失,可以給予他一些熱水,提高機體的溫度。要持續監測他體溫的變化,至少每小時要測量一次體溫,一直到體溫恢復正常並且穩定,最好同時注意呼吸、脈搏、血壓的變化。要儘早查明引起體溫過低的原因,避免再次發生體溫過低。歡迎關注天壇醫院、阜外醫院、兒研所、北大口腔醫院醫學博士團隊!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我們都知道體溫異常是很多疾病發生的徵兆,體溫過高可能為感染及各類系統疾病的症狀。但是體溫過低會導致哪些結果?下面我們一起分析一下!
體溫過低,指各種原因引起的產熱減少或散熱增加導致體溫低於正常範圍稱體溫過低。當體溫低於35 ℃時稱體溫不升。
臨床對體溫過低程度劃分(以口腔溫度為例)輕度:32~35℃;中度:30~32℃;重度:30 ℃以下,瞳孔散大,對光反射消失;致死溫度:23~25℃。
體溫過低會如何?體溫過低的臨床表現為面板蒼白冰冷、口唇耳垂呈紫色、輕度顫抖、心跳呼吸減慢、血壓降低、尿量減少、意識障礙、晚期可能出現昏迷。體溫過低可導致所有生理功能的加速,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系統,神經傳導,精神的敏銳性,神經肌肉反應時間和代謝率。幼兒時,將全身浸泡在接近結冰的水中所致的低溫過低,可保護低氧時的大腦。核心體溫降低可導致冷漠嗜睡,手腳笨拙,精神錯亂,易激動,虛幻,呼吸減慢或停止,心跳減慢,不規則,最後停止。但只要患者當未溫暖,不應認為患者死亡。直腸溫度<34 ℃有助於與因心臟病,糖尿病昏迷,胰島素過量,腦血管意外或濫用藥物所致的類似症狀相區別。普通的臨床體溫表不能測量體溫過低時很低的體溫,必須用特殊的低體溫測量儀,若只有標準的臨床體溫表,汞柱不能升至34 ℃以上表明有體溫過低。
因此,體溫是我們維持生命健康的一項重要體徵,需保持在正常範圍內,才能維護身體內環境,保證各器官系統作用的正常發揮,如發現體溫過高或過低,均應及時到醫院就診,明確診斷,儘早治療,促進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