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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輕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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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肥喵不是妖
無論是誰用的錢,只要是你的卡,都必須你還錢。雖然在情感上接受不了,但是欠信用卡的錢必須要還,否則後果會很嚴重。
1、找前任把錢拿回來還掉。這是最好的方式,大家兩清,省得還糾纏。都前任了,不需要有那麼多的心理負擔,直接講清楚,拿回錢還卡;
2、因為某些原因導致一下拿不到錢或者要遲一段時間才能拿到錢,必須自己先將卡拿到手後,將欠款還清。信用卡逾期會上徵信的,弄不好還會打聯絡人電話催收,所以趕緊還卡。別因為一個錯誤導致另一個更大的錯誤發生。然後找前任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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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斷斷斷水刀
按照銀行的規定:信用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你把卡交給前任使用,本身就是違規的。在這件事上,你無法尋求把責任推給銀行或卡的真正使用者。銀行會也只會讓持卡人,也就是你本人,承擔你名下的信用卡使用造成的一切後果。也就是說:
不管真正使用人是誰,銀行只會追究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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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老袁
首先說,卡是你借給他的而不是他偷你,即便是他消費,在法律意義上是沒有任何責任的,因為銀行信用卡,其最終的消費金額只針對辦卡人,不針對第三者還款,所以不管你消費不消費,都是需要你去還的,否則會產生不良信用記錄,並有被起訴情況。
所以這個時候建議你還是先還款,再處理你們個兩個人之間的事,預期不還會產生下列情況:
1、會產生高額的逾期利息。
2、會被銀行向法院起訴,你將產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經濟損失。
3、個人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對以後的辦銀行卡、貸款等都會產生影響。
4、如果欠款金額達1萬元以上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建議你先把錢還上,然後再去管他要錢,不然利息會很多的,而且影響了你的信用記錄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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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4402
信用卡放前任那被透支?為什麼呀?你太粗心大意吧。既然是前任那就和一般人沒啥子區別,只不一過比較熟悉而已。不管何原因成了你的前任,都不該把你的信用卡交給前任保管。老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備人之心不可無。現在儘量找到他讓其還款,要不然就一起到公訴機關去說明原因,減少對你的傷害與損失。
回覆列表
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卡不是你刷的,因為卡主是你所以產生的賬單要你來還。
感情層面上講,既然分手了應該及時將卡要回或做登出處理,兩個人在一起可能沒什麼但既然分手了經濟上應該劃分清楚這很正常,然而你沒做到對方也沒做到,這種情況下你可以電話聯絡對方並做錄音可以做一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