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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陌樂坊

    這個問題不能只侷限於他們兩者,得往大了看。先說蛇哥,拋開外掛就他的行為來講有三大失誤:

    1,過於衝動,無論如何在公眾場合說話都要注意尺度,否則容易“誹謗”沒法收場,別管怎麼打官司你都不可能贏過鬥魚。

    2,盲目自信,就在絕大部分輿論都站在蛇哥這邊聲責鬥魚的時候,你非要跳出來自證,自證成功固然好,但是失敗的話,那之前微博發的那些內容的說服力將銳減,現在他自己應該感受到了。

    3,耍小聰明,不管他以前是怎樣直播的,公開自證還拿600分的號,確實有點侮辱觀眾,就算勉強打出預期的效果,說服力也不夠充分。

    說點別的。

    大家都知道,鬥魚之前融資後四處砸天價挖人,將圈內一線二線頂級流量統統收入旗下,才有了今天的地位,而他的此番作為同是競爭關係的各平臺會沒意見?

    2017年年底到18年初,WE微笑、德雲色、LOL毒紀、白銀飛、大司馬、韋神及其4AM戰隊、sy是個萌妹、拳師七號、趙小臭、酥酥、軒子巨2兔等等一線二線主播相繼離開鬥魚。真是好巧啊!

    而時間點剛好卡在鬥魚上市前夕,不可否認其背後有大勢力推波助瀾。

    鬥魚處境是相當窘迫,但這並不值得同情,那麼多跳槽後的主播指責你拖薪欠薪、更換合同不可能無中生有吧?哪那麼多白眼狼。況且他們去的也並非同個平臺,討伐聲卻大徑相同怎麼解釋。

    好,就算現在非常時期,兩年前的文森特事件呢,當時就有律師對更換5年合同一事做過相關解讀:(摘要)解說合同變成經紀簽約,差別巨大;合同主體變更可以成為鬥魚推諉責任的手段。如果簽了三方合約,鬥魚方就可以全方面控制主播,甚至可以不讓主播解說不給結算工資,又同時不讓主播幹其他事情。此類可以參考娛樂圈那些被經紀公司凍結的明星。(詳情檢視https://www.toutiao.com/i6516075962310853134/)

    圖中的第三方公司“深圳白駒網路”並不具備第三方經紀簽約資質,很可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求“夙興夜處”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