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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嘻嘻哈哈真的好

    1、中英《南京條約》2、中美《望廈條約》3、中法《黃浦條約》中法《黃埔條約》共36款,並附有“海關稅則”。主要內容有:1、法華人可以在五個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貿易,設立領事,停泊兵船等。對法華人的家產、財貨,中國政府負責保護,華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2、中國將來如改變海關稅則,應與法國“會同議允後,方可酌改”。

    3、法國享有領事裁判權,法華人與華人或其他外華人之間發生訴訟,中國官員均不得過問。

    4、片面最惠國待遇。

    5、法華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墳地,清政府有保護教堂的義務。擴充套件資料:《望廈條約》內容:1、協定關稅。條約規定:“倘中國日後欲將稅率變更,須與合眾國領事等官議允”。此為《南京條約》規定“協定關稅”範圍的進一步擴大,嚴重地損害了中國的經濟。2、擴大領事裁判權範圍。條約規定:中國國民與美國國民發生訴訟事件,美國國民由美國領事等官員捉拿審訊,按照美國法律與慣例處理;美國國民在中國與別國國民發生爭議,“應聽兩造查照各本國所立條約辦理”,中國官員無權過問。由此,清朝對美國國民的逮捕、審訊定罪、懲治的司法權力全部喪失。3、侵犯中國的領海權。美國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國港口“巡查貿易”,清朝港口官員須“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國的美國商船,清朝無從統轄。4、規定了12年後可以“修約”的條款。此外,條約還同樣規定了片面最惠國待遇,如中國日後給他國以某種優惠,美國應一體均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沒有劉備,張飛就是一個賣肉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