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規程第407條
鋼絲繩在執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a) 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b) 斷絲超過本規範6.8.3.8的規定;
c) 直徑減小量超過本規範6.8.3.9的規定;
d) 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附: 規範6.8.3.8 、規範6.8.3.9
6.8.3.8各種股捻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a) 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b) 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衝繩)為10%;
c) 罐道鋼絲繩為15%;
d) 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鋼絲繩為25%。(煤礦安全規程第405條)
6.8.3.9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煤礦安全規程第406條)
a) 提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
b) 罐道鋼絲繩為15%。
煤礦安全規程第407條
鋼絲繩在執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將受力段剁掉或更換全繩:
a) 鋼絲繩產生嚴重扭曲或變形;
b) 斷絲超過本規範6.8.3.8的規定;
c) 直徑減小量超過本規範6.8.3.9的規定;
d) 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長度伸長0.5%以上。
在鋼絲繩使用期間,斷絲數突然增加或伸長突然加快,必須立即更換。
附: 規範6.8.3.8 、規範6.8.3.9
6.8.3.8各種股捻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
a) 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b) 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衝繩)為10%;
c) 罐道鋼絲繩為15%;
d) 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鋼絲繩為25%。(煤礦安全規程第405條)
6.8.3.9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值時,必須更換:(煤礦安全規程第406條)
a) 提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
b) 罐道鋼絲繩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