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跨省轉城市。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發行社會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註冊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符合全國統一規範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檔案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按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保可以跨省轉城市。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發行社會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註冊申請表。
2、社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符合全國統一規範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檔案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按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本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