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第十二條規定:“商品住宅按套銷售,不得分割拆零銷售”。國家工商總局《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售後包租”其實是已為法律明確規定違法行為。 售後包租的風險隱患確實不能不引起投資者重視。概括如下:可能存在欺詐,開發商在所開發的商品房為擔保取得銀行貸款的同時,向購房者銷售該專案,有的甚至攜款消失; 開發商融資或變相融資後,將資金挪用,一旦專案某個環節出現問題會導致資金鍊斷裂;專案建成後經營不善,無法達到預期的收益,沒有現金兌付投資人;投資人購買的房屋位置不確定,無法辦理產權證;涉及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引發的債權債務糾紛。 儘量不要購買包租類的產品。即便要買,也要選擇有獨立產權界線、獨門獨戶的產品,如沿街的商鋪,這樣處置與轉讓起來都較方便。同時最好選擇大品牌的開發商,開發商的信譽與實力、商鋪所處的地理位置、商業管理品牌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綜合實力雄厚的開發商在後期成功進行運營的機率會相對較高,從而消費者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保證。需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建議委託專業律師提供幫助。
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第十二條規定:“商品住宅按套銷售,不得分割拆零銷售”。國家工商總局《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售後包租”其實是已為法律明確規定違法行為。 售後包租的風險隱患確實不能不引起投資者重視。概括如下:可能存在欺詐,開發商在所開發的商品房為擔保取得銀行貸款的同時,向購房者銷售該專案,有的甚至攜款消失; 開發商融資或變相融資後,將資金挪用,一旦專案某個環節出現問題會導致資金鍊斷裂;專案建成後經營不善,無法達到預期的收益,沒有現金兌付投資人;投資人購買的房屋位置不確定,無法辦理產權證;涉及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引發的債權債務糾紛。 儘量不要購買包租類的產品。即便要買,也要選擇有獨立產權界線、獨門獨戶的產品,如沿街的商鋪,這樣處置與轉讓起來都較方便。同時最好選擇大品牌的開發商,開發商的信譽與實力、商鋪所處的地理位置、商業管理品牌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綜合實力雄厚的開發商在後期成功進行運營的機率會相對較高,從而消費者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保證。需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建議委託專業律師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