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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339901855770

    涉嫌尋釁滋事,如果情節嚴重,則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 2 # 微笑的水歲月薄荷微

    1.建議報警,對方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2.《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上夜班,白天睡不著怎麼辦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