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在用汽量過小不能維持迴圈流化床鍋爐的穩定燃燒時,應使鍋爐處於熱備用狀態,迴圈流化床鍋爐應進行壓火處理。
接到鍋爐壓火命令後,記錄下此時給煤機的轉速、送引風機電流、送引機風門的開度、等壓風室的風壓、床溫等執行引數。適當增加給煤量,待床溫增加,完全停止給煤,使爐內繼續燃燒 待床溫下降1℃~3℃左右時(視壓火時間的長短決定)停止送引風,關閉風機風門並保證其嚴密性(最好用軟質的擋板密閉風門,風機自帶的風門一般密閉不嚴)。壓火時床溫應儘量控制在900℃以上,以保證揚火的成功。如果壓火後床溫下降過快,可能時風門關閉不嚴,應進行檢查。一般壓火一段時間後溫度下降比開始壓火時要快。
鍋爐在用汽量增加,要求揚火及壓火時間過長,床溫過低時均應進行揚火操作。
鍋爐壓火後,煤鬥內的煤量應滿足揚火的用量。爐門處應準備適量的冷料。
接揚火命令後,應對鍋爐各部件進行檢查,(必要時一般是壓火時間過長,爐溫過低時可開啟爐門進行觀察爐內情況,也可用探耙檢查底料是否為紅色)一切正常後,可進行揚火。
先開啟引風機,電流正常後,適當開大風門時啟動送風,送風電流正常後,同時加大送引風機風門至壓火的開度,此時等壓風室風壓應與壓火時相一致。啟動給煤機加煤至壓火前地給煤量(給煤轉速與壓火前的轉速一致)此時應密切注意床溫的變化,應使其不超過規定的執行範圍。
鍋爐在用汽量過小不能維持迴圈流化床鍋爐的穩定燃燒時,應使鍋爐處於熱備用狀態,迴圈流化床鍋爐應進行壓火處理。
接到鍋爐壓火命令後,記錄下此時給煤機的轉速、送引風機電流、送引機風門的開度、等壓風室的風壓、床溫等執行引數。適當增加給煤量,待床溫增加,完全停止給煤,使爐內繼續燃燒 待床溫下降1℃~3℃左右時(視壓火時間的長短決定)停止送引風,關閉風機風門並保證其嚴密性(最好用軟質的擋板密閉風門,風機自帶的風門一般密閉不嚴)。壓火時床溫應儘量控制在900℃以上,以保證揚火的成功。如果壓火後床溫下降過快,可能時風門關閉不嚴,應進行檢查。一般壓火一段時間後溫度下降比開始壓火時要快。
鍋爐在用汽量增加,要求揚火及壓火時間過長,床溫過低時均應進行揚火操作。
鍋爐壓火後,煤鬥內的煤量應滿足揚火的用量。爐門處應準備適量的冷料。
接揚火命令後,應對鍋爐各部件進行檢查,(必要時一般是壓火時間過長,爐溫過低時可開啟爐門進行觀察爐內情況,也可用探耙檢查底料是否為紅色)一切正常後,可進行揚火。
先開啟引風機,電流正常後,適當開大風門時啟動送風,送風電流正常後,同時加大送引風機風門至壓火的開度,此時等壓風室風壓應與壓火時相一致。啟動給煤機加煤至壓火前地給煤量(給煤轉速與壓火前的轉速一致)此時應密切注意床溫的變化,應使其不超過規定的執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