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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136867717565

    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髮展,需要更大的數字來解決學術研究中遇到的問題,最大數字的表示法,就應運而生。

    最先提出記述龐大數字的人是公元前3世紀古希臘的數學家兼物理學家阿基米德,他在其名著《砂粒計數》中提出的方法,同現代科學中表達大數目字的方法非常相似。他從當時古希臘算術中最大的數“萬”開始,引進一個新數“萬萬”(億)作為第二階,然後是“億億”(第三階單位),“億億億”(第四階單位)等等。

    大乘佛教中也有相當多表示巨大數字的名稱,如“恆河沙”、“那由他”等等,最大的一個名叫“阿僧祗”,據說相當於10110。

    在數學界已被人相當熟悉的最大數字,根據其創用者的姓,取名為Skewes,這個數是10的10次方的10次方的3次方。首先提出的人史丘斯(Skewes)曾任南非開普頓大學教授,他於1933年及1955年在兩篇有關素數的論文中提到過它。

    在英文中通用centillion表示最大的數字,意思就是1的後面再加600個零。較此更大的數就得用文字來說明。有人還設計出一個單詞milli-millimillillion,其意為10的60億次方,也可叫Megiston,這個字普通用記號⑩來表示。但是因為這個數字確實太龐大,所以已經沒有什麼實質的意義。目前可觀察到的這部分宇宙(即總星系)中,質子和中子的全部總數也不過是1080而已!已故的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數學家愛德華·卡斯納創立了一個表示大數的詞,叫做googol,它相當於10100。從1010到10100則稱為googol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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