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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言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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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玩具屋的童童阿姨
我為什麼會收到這個問題啊?是不是看起來是經常去網咖的人呢?
的確最喜歡去網咖的應該是八零後左右,網咖也是在那個時候最熱鬧,曾經的網咖一條街,現在路過已經見不到幾個網咖了。
猜測90後去的應該不多了,00後應該更少,
年過30成家立業了,一般孩子都有了。到網咖去找什麼感覺呢?
玩的也不舒服。
以前好像有句話,狂歡是一群人的孤單。
去網咖就是為了享受那種氛圍。
年過30或40的人,去網咖跟一群孩子打遊戲,想想真的很無聊。
哈哈哈,寶媽個人見解。這輩子就和閨蜜去網咖玩過一回,大約20年前,一小時兩塊錢,然後她給我弄了個QQ。
我想不會。從如下六個方面與朋友們探討探討:一是古來有句諺語“三十而立,四十而惑,五十而知天命”,一個人的人生對一個對家庭、對社會負責任的人來說,為生活、工作而奔波,真的會感覺到光陰荏苒,日月如梭,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二是現在的網路資訊在家裡就可以用手機、寬頻電視等搜尋自己想知道的各方面的知識,還有時間與家庭成員交流、增進信任。三是通宵上網對身體造成的影響,對精神造成的影響也是巨大的(身體方面一旦做事呢無精打采,經常會精神晃惚、精神萎靡)。四是網路不良資訊的誘惑,特別是祟尚暴力的遊戲、下三濫“黃色”東西的毒害,也是蝕骨吸精的。五是經濟方面的壓力,一個人通宵上網,哪還有精力去賺錢,最後墮落於欺矇拐騙、盜、搶無所不用其極。六是自身的安全性,其人儘管對家庭、對社會一無用處,如果出現安全事故,又會害人害己。因此,人過三十、四十還通宵上網,此人則無社會、家庭責任心,我是不會這樣空耗自己的精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