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羽毛球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中表明:一、凡符合下列成績標準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1.在10個以上國家參加的國際錦標賽或國際邀請賽和國際羽聯絡列大獎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第4至第8名的運動員;2.凡全國甲級隊前3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第4至第8名的主力隊員;在全國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第6名至16名的運動員。3.在世界青年錦標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第3至第8名(並列第5名)的運動員;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全國各系統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前6名、團體賽前2名的主力隊員;5.在全國青少年比賽中,獲得甲組單打、雙打和混雙第2至第4名,乙組各單項前2名的運動員;6.在全國業餘體校比賽中,獲得甲組各單項冠軍的運動員。二、凡符合下列成績標準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1.凡在全國青少年比賽中,獲得甲組單打、雙打和混雙第5至8名,乙組各單項第3至6名的運動員;2.在全國業餘體校比賽中,獲得甲組各單項第2至6名,乙組前2名的運動員;3.在省轄市(專區、直轄市的區)或相當於省轄市的比賽以及各各 自治區、直轄市系統舉辦的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前6名,團體賽前2名的主力隊員;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的青少年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前3名,團體冠軍的主力隊員,少年比賽各單項冠軍的運動員。三、凡符合下列成績標準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1.在一般市轄區或地、縣舉行的正式比賽中,獲得各單項第6名,團體第2名的主力隊員;2.在省轄市(專區、直轄市的區)或相當於省轄市的少年比賽中獲得各單項前8名,團體前3名的主力隊員;3.在不少於16名運動員參加的正式比賽中,獲得各單項前2名的運動員。
專業羽毛球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中表明:一、凡符合下列成績標準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1.在10個以上國家參加的國際錦標賽或國際邀請賽和國際羽聯絡列大獎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第4至第8名的運動員;2.凡全國甲級隊前3名除授予運動健將外的其他運動員和第4至第8名的主力隊員;在全國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第6名至16名的運動員。3.在世界青年錦標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第3至第8名(並列第5名)的運動員;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全國各系統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前6名、團體賽前2名的主力隊員;5.在全國青少年比賽中,獲得甲組單打、雙打和混雙第2至第4名,乙組各單項前2名的運動員;6.在全國業餘體校比賽中,獲得甲組各單項冠軍的運動員。二、凡符合下列成績標準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1.凡在全國青少年比賽中,獲得甲組單打、雙打和混雙第5至8名,乙組各單項第3至6名的運動員;2.在全國業餘體校比賽中,獲得甲組各單項第2至6名,乙組前2名的運動員;3.在省轄市(專區、直轄市的區)或相當於省轄市的比賽以及各各 自治區、直轄市系統舉辦的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前6名,團體賽前2名的主力隊員;4.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的青少年比賽中,獲得單打、雙打、混雙前3名,團體冠軍的主力隊員,少年比賽各單項冠軍的運動員。三、凡符合下列成績標準之一者,可以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1.在一般市轄區或地、縣舉行的正式比賽中,獲得各單項第6名,團體第2名的主力隊員;2.在省轄市(專區、直轄市的區)或相當於省轄市的少年比賽中獲得各單項前8名,團體前3名的主力隊員;3.在不少於16名運動員參加的正式比賽中,獲得各單項前2名的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