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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未來更美好2021

    主觀上這婚姻已沒有愛了,我不會要;也有不離婚而婚內起訴要他負責的法律,只是一起訴他可能想離了~退一步:找公婆勸,或婦聯勸說…退兩步:自己花自己的,給他買標籤是1999元實際9.9元的東西,有機會再花他錢!

  • 2 # 梁者昭日如月

    你們是自願結婚對嗎?如果相愛的兩個人步入婚姻,應該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所以,你們的婚姻是由什麼促成的呢?

    結婚了就是成家,成家就代表你有獨立生活的能力,所以你自己的生活費應該想著自己去賺而不是靠索取,當然如果你是殘疾,那就另當別論。

    家庭開銷作為老公應該要主動承擔,畢竟是家裡的開支。他不願意支付的理由是什麼呢?按理說一個大男人這樣的擔當還是能有的。

    你們是新婚,還是婚後兩三年,還是老夫老妻了?每一個階段的相處都會不同,但是最好的辦法是先去了解原因再去想辦法解決矛盾。

  • 3 # 許躍波

    現在的女人是怎麼了?指望結婚了靠老公養著?你沒有勞動能力嗎?不能養活自己嗎?夫妻雙方只有共同撫養孩子的義務,沒有撫養對方的義務。常言道男子漢有老婆孩子要養,那是舊社會,婦女沒有社會地位,只有男人在外拋頭露臉做事養活老婆孩子,解放後中國婦女翻身了,男女平等了,女人也有了和男人一樣的同工同酬的權利,怎麼還想著要老公養活你呢?婚姻法沒有規定丈夫必須養活老婆,夫妻雙方有共同撫養孩子的義務。如果你的老公不養活孩子你可以責怪他,但他不養活你就不能責怪他了,因為他沒有義務養活你。所以,你得自己去工作,首先養活自己。至於他不給孩子的生活費,你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解決這個問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是真愛就應該不在乎他的一切嗎?